濉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6年食品类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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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 |
案件名称 |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名称 |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做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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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濉市监临罚〔2026〕104号 |
濉溪县临涣嘉润发购物中心(个体工商户)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案 |
濉溪县临涣嘉润发购物中心(个体工商户) |
92340621MAECPD1Q45 |
李培云 |
2026年1月16日,接投诉线索称,投诉人购买的濉溪县临涣嘉润发购物中心销售的“金龙鱼”高精高筋小麦粉超过保质期,生产日期:2024.12.27,保质期:12个月。2026年1月16日,我局执法人员前往当事人店内进行检查,在店内发现1袋所诉的“金龙鱼”高精高筋小麦粉(净含量:10千克,生产日期:2024.12.27,保质期:12个月)。上述食品在超过保质期后仍放在店内经营。 |
当事人销售超过保质期的“金龙鱼”高精高筋小麦粉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项的规定,构成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的行为。应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进行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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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3.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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皖公网安备 34062102001029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