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前公示-《安徽胶膜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安徽胶膜年产2亿平方米薄膜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安徽胶膜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安徽胶膜年产2亿平方米薄膜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出具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公正性及公众知情权,现将该项目环评文件的审批意见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若对本项目建设有不同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我局。
联系股室:淮北市濉溪县生态环境分局窗口
承办人:陈甜甜
电 话:0561-6888338
监督电话:0561-6883169
地址:濉溪县行政服务大厅
邮编:235100
项目名称:安徽胶膜年产2亿平方米薄膜生产项目
项目性质:新建
项目单位:安徽胶膜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濉溪经济开发区濉芜大道与濉芜七路西南侧
环评机构:安徽双鸿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项目占地2976m2,建设塑料薄膜生产线,拟购置电加热螺杆挤出机、流延机、吹膜机、造粒机等设备,配套建设地面硬化道路、环保工程等。生产原料为聚乙烯塑料粒子、热塑性聚氨酯弹性体、母粒等,产品为塑料薄膜,生产工序上料、挤出、定型、流延、冷却等。年产2亿平方米塑料薄膜。项目总投资为10000万,其中环保投资为500万。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①水环境影响分析
厂区雨污分流制,雨水经雨水管网就近分散排入水体,生活污水依托现有化粪池收集后,汇同冷却定期排污水接管进入濉溪第二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浍河;
②大气影响分析
挤出废气、熔融废气采取生产区域局部封闭、“集气罩加装软帘+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处理后,经DA001(15m)排气筒排放;危险废物贮存库废气采取危险废物贮存库封闭,危险废物加盖、桶装、袋装等密闭措施,废气满足《固定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第6部分:其他行业》(DB 34/ 4812.6—2024)中塑料制品工业相关标准及《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中从严值。
③噪声影响分析
本项目要求选用低噪声设备、距离衰减、隔声减振、合理布置等措施;厂界噪声排放能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区标准。
④固废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为生活垃圾,生产过程产生的废包装材料、废过滤棉、废活性炭、废催化剂、废机油、废机油桶、废含油抹布、手套。
生活垃圾经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边角料及不合格产品定期收集,回用于生产线,废包装材料暂存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场所,定期外售,工业固体废物的贮存、处置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废过滤棉、废活性炭、废催化剂、废机油、废机油桶、废含油抹布、手套暂存于厂区危险废物贮存库,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危险废物的暂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中的相关要求。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皖公网安备 34062102001029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