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濉溪县就业见习单位及岗位募集公告
为贯彻落实《关于做好2025年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皖就劳办〔2025〕4号)文件精神,切实做好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就业见习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濉溪县机关、事业单位,县域范围内依法注册登记的各类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及社会组织等;
(二)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内部制度健全,能够按照有关规定对见习人员进行规范管理;
(三)有专门人员具体负责就业见习管理工作,委派实践经验丰富、技术水平高、有责任心的人员作为见习指导老师;
(四)能持续提供一定数量适合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的就业见习岗位,提供的见习岗位应具备一定的技术含量和业务内容,且人身意外伤害风险较低,有利于见习人员提升就业能力;
(五)能够按月为见习人员发放基本生活费(每人每月不低于2000元)、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或含有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其他商业保险等;
(六)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有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保护和职业防护措施,合理保障见习人员休息休假权利。
二、申报材料
(一)《安徽省就业见习单位申报表》(附件1);
(二)《就业见习岗位年度计划表》(附件2);
(三)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四)XXX单位就业见习工作实施方案。
三、申报时间和方式
(一)申报时间:2026年5月27日起;
(二)申报方式:用人单位申报见习基地,线上登录“安徽阳光就业网上服务大厅”,通过“安徽政务服务网用户统一认证登录入口”进入“见习基地认定”模块,填写相关信息并提交;线下向县人才综合服务中心提交申请材料。
四、认定程序
(一)资料审核。县人才综合服务中心收到申请单位申报材料后,开展书面审核并提出初步意见;
(二)条件评估。对通过资料初审的申报单位,县人才综合服务中心对其见习场所、管理制度、培训条件、师资配备、经营管理等情况进行实地考察评估,提出审核意见;
(三)审核认定。对经审核符合就业见习条件的单位,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确认、社会公示无异议后,认定为见习基地。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田田
电 话:0561—7505613
地址:濉溪县行政服务中心一楼12号窗口(濉溪县淮海南路272院)
附件:
1.安徽省就业见习单位申报表.doc
2.就业见习岗位年度计划表.doc
濉溪县人才综合服务中心
2026年5月27日
皖公网安备 34062102001029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