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濉溪县招募机关事业单位就业见习人员公告

2026-06-29 17:46作者:rsj001来源:濉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文字大小:[ ]背景色:       


根据《关于做好2025年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皖就劳办〔20254号)等相关文件要求,为切实做好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就业见习工作,现将2026年濉溪县招募机关事业单位就业见习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募计划

经岗位征集审核,2026年在濉溪县有关机关、事业单位(公益一类、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等开发39个就业见习岗位(详见附件),招募就业见习岗位等信息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在濉溪县人民政府政务网、安徽公共招聘网发布。

二、招募条件

皖籍或在皖就学的离校2年内(2025届、2026届)未就业高校毕业生、16-24岁登记失业青年。

报名人员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以前从未参加过就业见习(含省外);

(六)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三、报名方式

报名采用线下报名方式进行,报名地点濉溪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12号窗口。报名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一致,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报名资格或见习资格。

四、岗位对接

见习单位与报名人员进行岗位匹配,报名人员填写《安徽省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申请表》并提供相关身份证、毕业证等信息。

见习单位按照人岗相宜原则,根据见习岗位需求等情况进行岗位匹配。同一岗位报名人数超过计划数的,在人岗相宜的同等条件下,优先安排脱贫户家庭毕业生、零就业家庭毕业生、城乡低保家庭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家庭毕业生等;余下岗位人员配置,由见习单位结合专业相关、报名先后顺序等情况自主确定,但不得通过考试竞争选拔等方式设置门槛。

五、组织上岗

见习单位与见习人员签订《就业见习协议书》,明确见习期限、岗位职责、见习待遇、双方权利义务、解除终止协议条件等内容。就业见习协议书一式三份,就业见习人员、见习单位各执一份,一份报人才综合服务中心备案。对保密有特殊要求的见习单位,要单独和见习人员签订保密协议。

六、权利义务

见习单位要加强对见习人员的管理,妥善处理见习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同时要遵守见习协议,不得随意解除见习协议,维护见习人员合法权益。见习期间,见习人员已落实工作单位的,应主动与见习单位解除见习协议;不遵守见习单位规章制度和保密制度、不服从见习单位管理或本人不愿意继续从事就业见习的,见习单位可解除见习协议。

见习人员应遵守见习协议、见习单位规章制度和保密制度,服从见习单位统一管理。见习人员可以申请解除见习协议,应提前3日以书面形式通知见习单位。

七、见习待遇

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文件规定,就业见习是就业准备活动,见习人员与见习单位不建立劳动关系。见习期限一般为3-12个月,具体可根据见习人员特点和岗位要求,由见习单位和见习人员协商确定。见习期间,为见习人员按月发放基本生活补贴,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2000元;同时,为见习人员集中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有条件的见习单位可为见习人员购买商业医疗保险,提高见习保障水平。见习期满后,对就业见习优秀人员,见习单位可出具鉴定材料,如本人同意可放入个人档案。

八、有关事宜

本《公告》及就业见习相关事宜由濉溪县人才综合服务中心负责解释。

报名和业务咨询:濉溪县人才综合服务中心

 话:0561-7505613

附件:2026年濉溪县机关、事业单位(公益一类、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等就业见习岗位表.xls

 

 

 

濉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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