濉溪县2026年4月份水污染防治工作情况及2026年5月份工作计划
一、4月份重点工作开展情况
(一)主要河流污染防治工作开展情况。持续督促各镇园区开展河湖沟塘水域岸线专项清理行动。4月份澥河、濉河、浍河、沱河等出入境断面月采样监测工作。
(二)开展主要河流支沟支流监测工作。对澥河、沱河、浍河、濉河、王引河等36个支沟支流及乾隆湖开展取样监测,掌握水质变化,开展有针对性应对措施。并对4月份全县支沟支流监测数据进行分析,向各镇(园区)发布支沟支流水质状况简报。
(三)开展水质自动监测站点巡查。对我县国控断面水质自动监测站点进行月度巡查,落实属地基础保障性工作。
(四)持续调度《安徽省引江济淮工程治污规划工程项目》进展情况。梳理引江济淮工程治污规划工程项目完成情况,收集整理已完成工程项目验收报告并上报市生态环境局。
(五)开展国控断面水生态状况调查及采样工作。配合市生态环境局、驻市监测中心对“十五五”国控断面水生态状况摸底调查前期布点勘察及采样工作。
二、2026年5月份工作计划。
1、持续对澥河、濉河、浍河、沱河等出入境断面开展月采样监测;浍河、濉河、沱河、澥河等36个支沟支流及乾隆湖采样监测及汛期加密监测,及时发布支沟支流水质状况简报,促进问题整治,保障水环境质量;
2、持续督促各镇园区开展河湖沟塘水域岸线专项清理行动,开展主要河流断面巡查工作,发现存在水草过度生长的情况,及时联系相关部门进行打捞清理工作;
3、根据主要河流监测断面入境水质状况,联合上下游县区开展联防联控及水质取样监测工作;
4、配合监察大队开展执法监测工作;
5、领导安排的其他任务。
皖公网安备 34062102001029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