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安徽省支持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2025-10-23 16:08来源:濉溪县财政局(濉溪县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文字大小:[ ]背景色:       

近日,省财政厅会同省民政厅制发了《安徽省支持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皖财社【2025】1009号,以下简称《暂行办法》),现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为进一步规范安徽省支持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补助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预算法》《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资金管理办法》(财社〔2024〕55号)等有关规定,省财政厅会同省民政厅在充分调研、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按规定程序制发《暂行办法》。
    二、主要内容
    《暂行办法》分5章共20条。
    一是明确预算来源及使用范围。补助资金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使用遵循福利彩票“扶老、助残、救孤、济困”的发行宗旨,主要用于资助服务老年人、残疾人、儿童等特殊群体的社会福利项目,以及支持殡葬事业发展和服务设施建设等符合宗旨的其他社会公益项目。
    二是明确资金分配和使用管理要求。资金采取因素法与项目法相结合的方式分配,以因素法为主,根据工作需要可在部分工作任务较重的支持领域采取项目法分配。采用因素法分配的,主要考虑地方开展相关工作的任务量及资金需求情况,根据服务对象数量、机构数量、绩效等因素以及相应权重测算分配,并结合财政困难程度进行调节;采用项目法分配的,坚持先有项目,再排资金,由省民政厅商省财政厅依据年度补助资金规模和工作重点,明确主要使用方向,择优确定支持实施项目,按相关程序向社会公示。
    三是明确资金绩效管理要求。实施全过程绩效管理,对资金使用情况开展绩效评价,实施开展重点绩效评价,并将评价结果作为下一年度资金分配的重要依据。
    四是明确资金监督检查要求。建立健全资金监管机制,加强预算执行调度和监管。对于违法违规行为,依法追究相应责任,确保资金使用安全、合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