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轮安徽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验收销号公示
2022年第三轮安徽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的“一些地方和部门协同治理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的措施不到位,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中不平衡、不协调等问题”已整改完成,并通过核查验收。根据《安徽省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实施办法》要求,现将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问题
一些地方和部门协同治理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的措施不到位,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中不平衡、不协调的问题突出。近年来,淮北市水环境质量整体呈下降趋势,2020年、2021年、今年1—5月国家地表水考核断面优良比例分别为50%、25%、0,完成2022年优良比例50%的目标任务差距大。
二、整改实施主体
濉溪县委、县政府
三、重点措施
1、2023年底前全面排查濉河、沱河、澥河、浍河流域及支流存在的水环境问题,开展溯源和整治。
2、2023年底前完成县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
3、加强澥河、浍河沿岸各煤矿入河排污口监管,控制氟化物达标排放。
4、落实区域联防联控机制,加强与上游城市协调配合,强化汛期水环境监管监测,加密监测频次,做好跨界水体汛期预警工作,严防汛期水质下降。
5、通过水质提升工程与长效管控机制相结合,精准治污、科学治污。
6、严格落实《淮北市地表水水质考核管理办法(试行)》,建立健全“通报预警—原因排查—结果反馈—整改落实”闭环机制。
四、目标任务
加强协同治理,提高水环境质量,完成国家地表水考核断面优良比例任务。
五、完成时限
2025年12月底
六、整改完成情况
1、已全面排查濉河、沱河、澥河、浍河流域及支流存在的水环境问题,开展溯源和整治。
2、已完成县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
3、澥河、浍河沿岸9座煤矿已新增除氟治理设施,氟化物均达标排放。
4、落实区域联防联控机制,与上下游城市均已签订联防联控协议。加强与上游城市协调配合,召开跨界水体联防联控工作会议,强化汛期水环境监管监测,加密监测频次,做好跨界水体汛期预警工作,严防汛期水质下降。
5、完成濉溪县第一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濉溪县第二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及扩建工程等工程,实现精准治污、科学治污。
6、严格落实《淮北市地表水水质考核管理办法(试行)》,建立健全“通报预警—原因排查—结果反馈—整改落实”闭环机制。
如对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5年12月17日至2025年12月30日,共10个工作日)向淮北市生态环境局反映。
监督电话:0561-3010171
电子邮箱:hbsstjk@163.com
皖公网安备 34062102001029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