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学条件】濉溪县2026年义务教育招生条件
(一)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可在户籍所在地或房产(房产是指完全房产,不包含分割房产)所在地的学区学校报名;严格落实学区学位制度,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后,房屋所有权人在一个就学周期内不得发生变更,同一套住宅在一个学段内(小学六年、初中三年)只安排一名学生入学(同一住宅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除外)。
(二)原房产在学区内、尚未安置的拆迁户且在本县无其他房产,需提供拆迁协议书、原有房卡、房产信息档案等原始证明材料,在原房产所在学区学校报名;已经安置的,在安置地所在学区学校报名。
(三)出生申报落户在集体户的适龄儿童少年,其法定监护人本县有固定房产的,到房产所在地学区学校报名;法定监护人本县无固定房产的到户籍所在地学区学校报名。
(四)已入住新购房屋但暂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证,需提供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备案的购房合同、正式销售发票或银行提供的按揭贷款证明材料。因办理银行按揭贷款抵押房产证的,应提供濉溪县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出具的抵押证明材料及房产信息档案材料。根据淮北市人民政府《关于推动经济持续回升向好若干政策举措》(淮政〔2025〕17号),在2025年12月31日前备案的购房合同,可享受与现房同等入学待遇。
(五)人为挂户的适龄儿童少年,到其法定监护人原户籍所在学区学校报名。无法确定适龄儿童少年实际住所的,以法定监护人户口、房卡(房屋产权、土地使用证等有效证件)地址为准,到所在学区学校报名。
(六)对出生申报并随其父母一同(或单独)落户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同一户籍(即就学者户口无辖区外迁移、变动记录)且父母在本县无房产(提供证明以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档案信息为准)的适龄儿童少年,提供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房屋所有权证,可在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户籍、房产所在地入学。
(七)居住公房未参加房改、集资建房和自建住房未能办理房产证且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双方在本县无其他住房(以濉溪县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信息为准),可在居住地所在学区报名。
(八)在本县无固定房产的孤儿按实际居住地就近入学。
皖公网安备 34062102001029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