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办养老机构补贴申领办事指南
一、可申报主要优惠项目清单:
1、一次性建设补贴(新建、改扩建)
新建养老机构6000元/护理床位一次性补贴。
申领前提:完成养老机构备案、消防验收合格、正常运营、床位达标、床位利用率≥30%。
2、运营补贴(半年申报一次)
仅针对失能、失智入住老人,自理老人不计发补贴。
· 轻度失能失智:300元/人/月
· 中度失能失智:400元/人/月
· 重度(完全)失能失智:600元/人/月
二、申领基本条件(全部满足方可申报):
1、取得独立法人登记
2、非营利:民政局办理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服务机构)登记
3、营利性:市场监管局办理营业执照(有限公司)
4、完成养老机构备案,取得县区民政局出具的《养老机构备案回执》(无备案回执不予受理所有补贴)
5、建筑消防安全合格:消防验收 / 竣工备案意见书;养老楼喷淋、避难间、疏散通道等养老建筑消防达标。简易喷淋不能替代国标自动喷淋,新建养老机构消防不达标不得申领补贴
6、场所权属证明:不动产权证或长期有效房屋租赁合同
7、机构正常开业运营,管理制度、工作人员配齐,购买养老机构综合责任险
8、近一年无重大安全责任事故、无虐老投诉查实、无虚报套取补贴记录
三、分项目申报材料清单
(一)一次性建设补贴申报材料
1、《社会办养老机构一次性建设补贴申请表》
2、法人证书/营业执照复印件(核验原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养老机构备案回执复印件
5、房屋产权证明或长期租赁合同
6、消防验收意见书或消防备案凭证
7、工程竣工验收材料、床位清单,区分普通床位、护理型床位
8、入住老人花名册(佐证床位利用率≥30%)
9、对公银行账户信息
10、承诺书(承诺材料真实、专款专用,不重复申领财政补助)
(二)运营补贴申报材料(半年申报)
1、《社会办养老机构运营补贴申请表》
2、养老机构备案回执
3、每半年入住老人完整花名册(入院、出院时间;入住不满 15 天不计当月补贴)
4、老人入住服务协议复印件
5、老年人能力评估报告或医院出具失能、失智诊断证明材料
6、养老机构综合责任险投保凭证
7、对公银行账户
8、上年度机构安全自查报告
四、办理流程
提交申请:将纸质申报材料报送至县民政局养老服务发展中心办公室
民政初审、现场核查:县民政局对申报材料审查,实地核查床位数量、入住老人、消防安全、运营情况;材料不全一次性告知补正;不符合条件退回并书面说明理由。
公示:审核通过名单在县区官方平台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资金拨付:公示无异议后,财政部门将补贴资金拨付至养老机构对公账户。
皖公网安备 34062102001029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