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一楼的业主认为自己平时从来不坐电梯,而物业还是要收取电梯费,这样的规定太不公平了。那么住一楼到底要不要交电梯费呢?
依据民法典第273条的规定,电梯是全体业主的共有财产,业主对其享有权利的同时,也要承担相应的义务。电梯作为公共设施,它的正常运行必然需要日常维护和保养,由此产生的电梯维护费和电梯用电费理应由全体业主进行分担。
因此,一楼的住户虽然很少使用电梯,但是这并不影响他对分担电梯费义务的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