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办事指南
一、事项名称
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
二、适用对象
符合以下条件的小微企业可申请财政贴息支持:
(1)濉溪县域内符合现行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小型、微型企业。
(2)小微企业在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前1年内新招用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数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人数10%(超过100人的企业达到5%),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
(3)无拖欠职工工资、欠缴社会保险费等违法违规信用记录。
三、办理要件
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申请表; 营业执照、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备注联系电话);缴纳社会保险花名册;贷款合同复印件;小微企业人员花名册(全员);前一年新招用人员花名册(标注人员类别)(身份证复印件、劳动合同复印件);联系人身份证复印件(备注联系电话)
四、办理流程
1.符合贴息政策的小微企业,在贷款发放资金到位1个月内,到县政务服务大厅人社局窗口申请贴息备案,并提供企业基本信息、贷款发放信息(贷款协议)等信息资料。窗口负责初审,按季汇总,并将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发放信息反馈给县财政局。
2.对于贷款到期已结清(本息或利息)的小微企业,申请贴息时填写《小微企业贴息申请表》并携带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所需其他材料(申请材料清单一式两份装订成册),报送县政务服务大厅人社局窗口。
3.县人社局、县财政局负责对小微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确定应贴息金额,报送到县财政局审批并拨付贴息资金到申请企业指定账户。
五、办理地点、咨询电话
濉溪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12号窗口
咨询电话:0561-7501135
六、监督投诉渠道
0561-6087265
皖公网安备 34062102001029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