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登记(用工备案)办事指南
一、事项名称:就业登记(用工备案)
二、适用对象
法人或个人。
三、受理方式
1.线下渠道。县人才综合服务中心或街道(镇)、社区(村)基层公共就业服务平台。
2.线上渠道。安徽省阳光就业网上服务大厅(法人办理还可通过安徽人社统一公共服务平台同步就业信息)。
四、办理流程
(一)线下
1.以个人身份申报就业登记的劳动者,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个体经营的还需提供工商营业执照副本。
2.用人单位提供劳动用工备案人员花名册、劳动合同书和花名册电子文档,初次办理时还需提供营业执照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材料。
(二)线上
1.个人
个人使用安徽政务服务网账号登录安徽省阳光就业网上服务大厅,登录成功后在个人界面选择“就业登记申请”,填写后保存,并提交至社区(村)、街道(镇)基层公共就业服务平台或县人才综合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对个人提交的就业信息进行审核,审核完成后,业务办结。
2.法人
(1)通过安徽省阳光就业网上服务大厅网上申请
用人单位使用安徽政务服务网法人账号登录安徽省阳光就业网上服务大厅,登陆成功后在单位界面选择需要办理的备案事项(合同签订、续签、变更或解除申报),填写后保存,并提交至淮北市濉溪县。县人才中心工作人员对用人单位提交的备案信息进行审核,审核完成后,业务办结。
(2)通过安徽人社统一公共服务平台同步申请
用人单位使用安徽政务服务网法人账号登录安徽人社统一公共服务平台,点击“城镇企业职工社会保险”进入多险申报平台进行员工参保或解除申报。在申报时勾选同步用工备案,征缴中心工作人员审批完成后,在安徽智慧就业服务平台会同步生成就业信息。
五、办理时限
1.线下渠道:即时办结。
2.线上渠道:1个工作日内办结。
六、咨询电话
0561-7505617
七、监督投诉渠道
0561-6087265
皖公网安备 34062102001029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