濉溪县2026年9月份水污染防治工作情况及2026年10月份工作计划
一、9月份重点工作开展情况
(一)主要河流污染防治工作开展情况。持续督促各镇园区开展河湖沟塘水域岸线专项清理行动。9月份澥河、濉河、浍河、沱河等出入境断面月采样监测工作。
(二)开展主要河流支沟支流监测工作。对澥河、沱河、浍河、濉河、王引河等36个支沟支流及乾隆湖开展取样监测,掌握水质变化,开展有针对性应对措施。并对9月份全县支沟支流监测数据进行分析,向各镇(园区)发布支沟支流水质状况简报。
(三)持续开展戚家沟西二铺桥断面氟化物超标问题溯源排查工作。针对戚家沟西二铺桥断面氟化物超标问题开展多轮次排查工作,配合省厅帮扶组对进入濉溪县第二污水处理厂的各污水管网、检查井及开发区涉氟企业、排水大户等企业外排水进行取样,开展实验室分析,为下一步氟化物治理提供数据支持。
(四)开展主要河流监测断面汛期加密监测。汛期降雨前后对主要河流及支沟支流开展加密监测,掌握水质变化情况,及时研判汛期水质污染指数和强度。
(五)开展已完成黑臭水体季度监测工作。对全县已完成治理的14条黑臭水体开展第三季度取样监测工作,同时按照工作要求,对纳入国家监管的农村黑臭水体进行上、中、下游分段取样监测。
(六)开展引调水水质监测工作。“淮水北调”引调水期间,对沱河开展分段取样监测,监测点位分别为:沱河后常桥、沱河西三环桥、沱河宿州拂晓大道桥。
(七)开展全县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季度监测工作。对县污水处理厂、县第二污水处理厂及乡镇驻地污水处理厂(站)进、出水开展第三季度取样监测工作,并按照审计反馈要求,增加监测项目总氮,采集水样送市监测中心分析,同时联系运维单位协助提供当日流量。后期将对监测结果进行分析,督促各污水处理厂(站)严格落实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相关责任,提高处理效率,确保水质达标排放。
(八)配合市监测中心采样组开展水生态采样工作。对国控断面沱河后常桥、浍河东坪集、澥河李大桥闸开展2026年度下半年水生态采样工作。
二、2026年10月份工作计划。
1、持续对澥河、濉河、浍河、沱河等出入境断面开展月采样监测;浍河、濉河、沱河、澥河等36个支沟支流及乾隆湖采样监测及汛期加密监测,及时发布支沟支流水质状况简报,促进问题整治,保障水环境质量;
2、根据主要河流监测断面入境水质状况,联合上下游县区开展联防联控及水质加密监测工作;
3、配合执法大队开展执法监测工作;
4、领导安排的其他任务。
皖公网安备 34062102001029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