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验收销号公示
省空气质量专项督察指出:“部分重点区域VOCs管控不力。国购汽车城、寇湾汽车城、濉溪经开区、烈山区刘庄工业园等涉VOCs重点区域,均存在企业调漆喷漆作业时未开启治污设施、挥发性有机废气逸散等问题。其中,环丰丰田汽车销售公司等7家企业存在未开启治污设施进行调漆作业、活性炭箱体内未填充活性炭等问题;附利家居公司卡色工序作业时未开启治污设施等。”问题已整改完成,并通过核查验收。根据《安徽省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实施办法》等有关要求,现将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问题
省空气质量专项督察指出部分重点区域VOCs管控不力。国购汽车城、寇湾汽车城、濉溪经开区、烈山区刘庄工业园等涉VOCs重点区域,均存在企业调漆喷漆作业时未开启治污设施、挥发性有机废气逸散等问题。其中,环丰丰田汽车销售公司等7家企业存在未开启治污设施进行调漆作业、活性炭箱体内未填充活性炭等问题;附利家居公司卡色工序作业时未开启治污设施等。
整改实施主体
濉溪县县委、县政府
三、重点措施
1.对涉事企业开展执法检查,对发现的环境违法行为依法依规查处。
2.综合运用VOCs走航、PID、红外等科技手段,对重点区域开展走航监测,及时发现VOCs高值点位,督促其整改。
3.举一反三,加强日常监管,对重点区域涉VOCs企业开展排查,对发现问题督促整改落实到位。
四、目标任务
环境违法行为查处到位。重点区域VOCs得到有效管控,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
五、整改时限
2026年9月底
六、整改完成情况
1.涉及的7家企业无濉溪县企业。
2.重点区域进行2次VOCs走航监测,对发现高值的4家企业进行帮扶指导整改。
3.对重点区域13家涉VOCs企业进行排查,确保企业调漆喷漆作业时治污设施正常开启。
如对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6年10月12日至2026年10月23日,共10个工作日)向市生态环境局反映。
监督电话〔市生态环境局〕:3023050
电子邮箱〔市生态环境局〕:hbhjjczd@126.com
2026年10月12日
皖公网安备 34062102001029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