濉溪县双堆集镇2025年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办事指南(汇总)

2025-12-24 09:32作者:sdjz001来源:双堆集镇文字大小:[ ]背景色:       

办理事项: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

办理条件:合下列条件的家庭,由当地政府给予农村最低生活保障:

1.共同生活家庭成员人均月收入低于我市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2.财产状况符合我市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财产状况规定。

3.生活困难、单独立户(靠家庭供养无法单独立户,可按照单人户)的成年无业重度残疾人申请低保的,因病支出型贫困家庭申请低保的,其获得低保的具体认定办法,按《淮北市民政局印发关于做好因病支出型贫困居民和重残困难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淮民社救〔2017〕7号)和《淮北市民政局关于办理困难重度残疾人低保有关问题的说明》(淮民社救〔2018〕4号)执行。(濉溪县民政局,跳转链接:https://www.sxx.gov.cn/zwgk/public/811/59320461.html)

救助标准:2025年7月起,我县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每人每月795元;农村最低生活标准为每人每月754元。(濉溪县民政局,跳转链接:https://www.sxx.gov.cn/zwgk/public/811/64846188.html)

申请材料、办理流程:见跳转链接(https://www.sxx.gov.cn/zwgk/grassroots/content/62883156)

办理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办理地点濉溪县双堆集镇民政办公室(淮海战役双堆集烈士陵园东门)

线上办理方式、办理指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办理办理指南.pdf

联系方式0561-70380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