濉溪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濉溪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濉溪县林业局)发布时间:2022-01-25 16:26文字大小:[    ]背景色: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和《安徽省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发布工作的通知》(皖政务办秘〔2021〕37号)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由办公室政务公开撰写。全文由政府信息公开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其它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如有疑问,请与办公室政务公开负责人联系。(地址:濉溪县岱河路74号,邮编:235100,电话:0561-6077950。)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2021年以来,濉溪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严格按照新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紧紧围绕全县自然资源发展和人民群众关注关切,以提升政务公开质量为主线,增强解读回应实效,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完善公开制度规范。截止至2021年12月31日,濉溪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全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计1565条,信息发布的质量不断提升,主办新闻发布会1期,制作发布政策解读10余篇,政务公开力度不断加大。及时向社会公开财政拨款预决算、“三公”经费支出、政府采购项目信息、招标中标和土地招拍挂成交结果等相关信息。以公开稳预期、强监督、促落实、优服务,切实增强人民群众满意度、获得感。

(二)依申请公开

2021年以来,濉溪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政务公开办发布依申请文件目录信息12条次,收到全部各种渠道的依申请公开36件,36件已全部办结,答复申请均通过网上或信件等方式,在法定时限内及时主动答复公开。

(三)政府信息管理

提高政务信息公开质量。

一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明确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不断扩大主动公开。二是不断完善创新公开方式,围绕便民宗旨,公开财政资金、重大建设项目、国土空间规划、征地补偿、公共资源交易、脱贫攻坚、便民服务等信息。三是加强政务公开平台栏目和基层政务公开自然资源四大重点领域信息:重大建设项目、国土空间规划、征地补偿、公共资源交易的信息管理,根据县政府信息管理动态调整机制,及时解决错链、失链、严重错别字等问题。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进一步优化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政策法规、精准脱贫、政策解读、新闻发布会等专题页面栏目信息。以及基层政务公开专栏重大建设项目、国土空间规划、征地补偿、公共资源交易的栏目信息管理。

(五)监督保障。

今年以来,我局积极参加县政务公开办举办的各项政务公开业务培训班,通过政府培训不断提升政务公开水平,对于县政务公开办的每季度测评结果,我局及时进行查漏补缺,2021年我局未发生因政务公开责任追究情况,来年继续提高政务能力,为全局政务公开水平夯实了基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9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6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7451.15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6

0

0

0

0

0

36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4

0

0

0

0

0

24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9

0

0

0

0

0

 

9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3

0

0

0

0

0

3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36

0

0

0

0

0

36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回顾2021年濉溪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但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些小差距,主要是各股室在政务信息公开中协调力不够,政务信息公开的信息质量有待提高,政策解读回应质量不高,形式不丰富,缺少音频视频、卡通动漫等群众喜闻乐见的解读形式。公开意识及内容需要进一步深化。政策解读形式单一。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学习,巩固政务公开工作成果,继续做好政务公开工作。

主要做好以下工作:一是进一步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学习,提高政务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服务能力。二是进一步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不断提升全体工作人员的政务公开意识。三是加大统计信息公开力度,强化信息公开平台建设,认真做好政策解读工作,继续扎实做好政务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2021年我局政务公开工作紧紧围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要求,不断创新政务公开工作,做到将政务公开工作与各项业务紧密结合。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制度,按照县政务公开办的要求,及时制定并完善了《濉溪县这资源和规划局政务公开信息发布协调制度》等专项制度并在政府网站上公开,使信息公开各个方面、各个环节有规可依、有章可循。进一步促进了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政务公开工作规范化水平。

2、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 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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