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玲不动产抵押证明作废公告
编号:20220921001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1 |
皖2020濉溪县0017467 |
张玲 |
不动产证明作废 |
340621400018GB00012F00140905 |
濉溪经济开发区202省道西侧润泽雅苑14#905室 |
|
公告单位:濉溪县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
2022年09月21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