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非公正继承公示(曹丽薇)

来源:濉溪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濉溪县林业局)发布时间:2022-09-23 09:32文字大小:[    ]背景色:       

编号:20220923001

经初步审定,我中心拟对下列涉及继承的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第1.8.6条的

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示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中心。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

议不成立的,我中心将予以登记。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濉溪县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

权利人

(继承人)

被继承人

权利类型

座落

证号

用途

面积(平方米)

备注

1

曹丽薇

李素兰

不动产继承登记

开发区化工公司家属院

濉私房字第15183号

住宅

37.435

原权利人:李素兰、曹仲启

联系方式:0561-6077157

2022年0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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