濉环行审〔2023〕4号
关于《淮北市金润混凝土有限公司水稳站固废利用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

来源:淮北市濉溪县生态环境分局发布时间:2023-01-16 17:55文字大小:[    ]背景色:       

淮北市金润混凝土有限公司:

公司报来的《淮北市金润混凝土有限公司水稳站固废利用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及“关于申请对淮北市金润混凝土有限公司水稳站固废利用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的报告”收悉,经审查,现提出如下审批意见:

一、原则同意《报告表》结论。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安徽省淮北市濉溪县百善镇淮六路西侧,占地面积为5500m2依托现有厂房,拟购置稳定土拌和站、水泥筒仓、输送带等设备,主要生产工艺为卸料、计量、输送、搅拌等。项目建成后,可达到年产30万吨水稳料的生产规模。项目总投资为1500万元,环保投资为69万元,项目于2022年5月25日经濉溪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备案(濉节能备字〔2022〕11号)。

二、该项目建设在认真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的前提下,各种污染物可做到达标排放。从环境保护角度出发,我局原则同意你公司按照《报告表》所列建设项目的工艺、性质、位置、规模所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进行建设

三、项目设计、建设、运营期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营运期要求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关于水污染物的污染防治措施:

厂区雨污分流制,经隔油池处理的食堂废水汇同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吸粪车定期抽运;车辆冲洗废水、道路冲洗废水经二级沉淀池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

 2.营运期要求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关于大气污染物的污染防治措施:

该项目废气主要为投料粉尘、筒仓呼吸粉尘、卸料粉尘、车辆运输扬尘、输送、计量粉尘、食堂油烟。

投料粉尘经“集气设施收集+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20m高排气筒排放;筒仓呼吸粉尘经仓顶自带布袋除尘器处理后,车间内无组织排放的控制措施;输送、计量粉尘采取密闭皮带、封闭通廊、安装喷淋装置的控制措施;卸料粉尘采取生产车间封闭、喷淋、减小卸料落差、地面硬化、定期清扫地面的控制措施;车辆运输扬尘采取设置洗车平台、厂区内道路硬化、洒水抑尘、定期清扫地面的控制措施,废气排放执行《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4/3576-2020)中相关标准。

食堂油烟采取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经专用烟道屋顶排放。食堂油烟排放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中的相关标准。

同时,颗粒物排放须满足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颗粒物0.026吨/年)。

3.营运期要求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关于噪声的污染防治措施:

要求对产噪设备采取隔声、减振、合理布局厂区等措施,运营期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4.营运期要求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关于固废的污染防治措施:

落实固体废物分类处置,加强固体废弃物环境管理,妥善收集处理各类固体废弃物。

生活垃圾经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地面清扫粉尘、沉淀池沉渣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场所,统一收集后回用于生产线;除尘器收集粉尘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场所,定期外售,一般固废贮存、处置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相关规定。

5.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其他污染防治措施,采纳《报告表》中提出的建议,满足县生态环境分局总量控制要求。

四、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建成后应按相关规定进行环境保护设施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生产。

五、若项目的性质、规模、建设地点、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你公司应当重新报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若该项目自批准之日起超过5年方决定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报我局重新审核。

    六、收到本审批意见后,你公司应在10日内将《报告表》及审批意见送至淮北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濉溪县大队。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或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561-6888338  

通讯地址:淮北市濉溪县浍河路37号

    编:235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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