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濉溪县城乡建设委员会政务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5-01-13 10:11文字大小:[    ]背景色:       

      一年来,濉溪县城乡建设委员会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淮北市政府信息公开办法》和《淮北市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制度》等文件的要求,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强化措施,工作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实效,现将我委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工作情况

  2014年,我委积极落实省、市、县政府的部署和要求,紧密结合我委工作实际,进一步理顺机制、完善制度、深化内容、夯实基础,切实提高审计监督工作透明度,有效发挥审计信息对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

  (一)以制度促规范,不断理顺机制和完善制度。我委进一步加强领导,积极发挥城建委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和领导小组办公室的作用,进一步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根据工作分工,由委办公室具体负责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办公室具体负责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工作,组织、推进本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具体实施。本委坚持和完善公告制度,制定了我委行政审批结果公告的文本格式和操作办法,促进政务公开工作规范发展。同时,公开监督联系电话并建立了新闻发言人制度,通过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布新闻发言人名单和联系方式,把舆论监督、社会监督更好地结合起来。

(二)以监督促规范,不断规范依申请公开行为。本委从维护公民权利的高度,依法、有效地做好公民对本委政府信息公开依申请公开的答复、审理工作。积极探索研究行政复议实践的规律、方法和应对措施,破解难题,妥善处理争议和矛盾,保障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三)以指导促发展,提高城建系统信息公开工作水平。本委进一步加强对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统筹协调和指导,年内,委领导在工作会议上,对政务公开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根据县政府信息中心的要求,对委201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了自我检查评估。同时,组织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座谈,保证委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有序开展。

(四)重基础促成效,不断做好信息公开日常工作。本委继续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积极做好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维护、更新和报送,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答复,年度工作报告的编制和公开,公文类政府信息目录备案等工作。提升了本委依申请公开的工作效率。通过努力,我委信息公开点击量在2014年的基础上有了大幅的提升,信息公开质量和水平也有很大的提高。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截至2014年12月底,本委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38条。2014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28条。依申请公开信息5 条。

(一)主动公开内容。

  1. 机构职能类:更新了本委机构领导名单。

2、机构动态、机构文件

3.2014年度财政预算情况。

4、部门动态

5、党风廉政建设

  (二)主动公开方式。

一是依托政府门户网站推进政府信息公开。进一步加强政府门户网站信息更新维护,利用电子信箱,收集民众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及时答复提出的咨询和举报,实现与社会的良性互动。

二是完善机关内部电子公开栏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对人事调整、规章制度、考核总结等内部信息(事项)进行及时公开,取得了良好效果。

三是发挥相关载体作用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利用电视、报刊新闻媒体等平台,作为相关政府信息发布的补充渠道,使政府信息公开的形式得到了进一步完善。

三、办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接到申请,本委将严格按照规定,依法、认真地受理社会公众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并依法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的沟通协调工作,努力避免后续争议。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及其处理结果;受理信息公开投诉、咨询和建设等情况

2014年度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若接到到投诉、咨询和建议,我委将高度重视,依法依规积极应对,及时沟通落实。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4年,本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些成效,但随着工作的逐步深入,一些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出现,如机关政府信息公开还不够均衡,公开的内容与公众的需求仍存在一些差距,这些均需在今后工作中加以研究、改进。2015年,本委将继续根据《条例》、《规定》和《通知》等要求,进一步加强针对性、实用性和有效性。按照“依法有序、积极稳妥”的原则,继续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濉溪县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5-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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