濉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濉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濉溪县人民防空办公室)发布时间:2022-01-26 09:09文字大小:[    ]背景色: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和《安徽省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发布工作的通知》(皖政务办秘〔202137号)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由县住建局办公室撰写。全文由政府信息公开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其它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11日起至20211231日止。如有疑问,请与住建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濉溪县濉溪镇沱河路125号,邮编:235100,电话:0561-6077187。)

一、总体情况

1)主动公开

今年以来,县住建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截至目前,我局在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共主动公开发布信息395条。

今年,我单位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完成公开目录调整工作,同时不断完善栏目内容,栏目涉及二十六项内容,六十二个子栏目,下设栏目涵盖了城乡建设工作的各个方面。公开内容要全面覆盖重点领域行政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全过程和信息发布、解读、回应各个环节,主要包括重要改革方案、重大政策措施、重点建设项目等决策信息;基本公共服务项目清单、服务指南、服务标准、保障措施等服务信息;上级及本单位的有关部署落实情况、主要成效等。

基层政务“两化”专题今年更新发布信息96条。政务公开26个重点领域我单位主要涉及三个,主要涉及基本民生,市政服务,重大项目建设以及农村危房改造几个方面。

2)依申请公开

我局本年度共收到4个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均已按照规定时间程序进行回复;我局本年度没有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3)政府信息管理

我局一年来进一步细致优化政府信息管理公开过程,完善依申请公开工作制度和程序规范,畅通依申请公开受理渠道,依法保障公众合理的信息需求。严格按照相关规定程序进行信息管理工作,着重抓好制度建设、日常管理等方面工作,规范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切实履行将保密审查程序与公文流转程序、信息发布程序紧密结合,防止保密审查和政府信息发布脱节。

(4)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平台的建设是为了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促进依法行政,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方便、快捷地获取政府信息,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我局十分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强化日常集约化平台建设管理,设置专人及业务股室负责推进全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以及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工作。

(5)监督保障

今年按照县政府政务公开办的要求,我局按时完成每次排查整改、专项整治工作。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落实格式规范、内容全面、数据准确、文字精炼等要求。主动制定年度工作计划,按照计划分步实施任务,并对各项工作管理制度进行进一步的完善工作。

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对于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和社会评议工作,我局高度重视根据下发的考核任务,制定我局工作任务分解表,明确信息公开相关股室负责的任务,定期督促业务股室进行信息收集、整理、校对。在应对社会评议方面,采取积极态度,确保对外公开的信息,有迹可寻、有政策支持、有数据支撑,有应对措施。在责任追究方面,今年以来我局未因政务公开工作受到通报。

今年我单位进一步明确和规范了重要政策解读范围、解读责任、解读程序、解读形式,以及做好回应社会关切、网上政务舆情的工作。加强对政策解读的认识,真正做到让人民群众看得到、听得懂、能监督。积极利用新闻发布会、在线访谈、新闻媒体、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号、电子邮件、热线电话等形式,预测舆情、跟踪热点、积极回应社会关切。畅通人民群众诉求渠道,积极解决群众问题,回复信箱、留言板、热线数百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0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7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6734.8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

0

0

0

0

0

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3

0

0

0

0

0

3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4

0

0

0

0

0

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今年,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仍然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政策解读形式单一、深度不够。政策解读的目的就是向人们比较详细地解释新近出台的政策的具体内容和精神,使人们在看了这些文字后,对出台的政策有一个较为清晰的认识,以利于各级对政策的落实制定具体的措施。当前我单位政策解读内容仍有待提升,未达到要求,解读形式多为文字解读较为单一,缺少图片、动画、视频等解读方式。
   
第二,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深度不够。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的范围不断扩大的同时,通过制订公开基本目录推进了公开内容的细化,但公开时效性不强、深度不够、质量不高、内容不全等问题,在各领域仍然不同程度存在。

第三,对政务公开工作重视不够。相较于单位其他工作,我单位的公开工作队伍能力建设仍存在很大的不足。随着人民对政务信息的需求不断增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出了更高更新的要求,但信息公开人员整体的专业化、理论化水平不高,对政策的把握能力不强,处理公开具体工作中复杂问题办法不多,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深入推进。

下一步我单位将采取以下措施:

1加强组织培训,提升业务水平。

积极参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同时加强单位内部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对政务公开工作中遇到的难题,积极统一探讨商量,为实施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奠定良好的基础,提供保障。

1、完善工作制度,健全工作机制

严格按照“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业务股室抓落实”的要求,进一步推进体系建设,对各股室政务公开工作进行考核公布,并与本部门年度信息化考核工作挂钩,切实推动政务公开工作深入开展。

2、进一步加强工作落实

 县住建局将继续加强对政务公开的重视,学习落实对公开条例及上级相关文件,把贯彻依法依规公开政务信息纳入日常工作学习上去;进一步继续优化政务服务,提高政务公开工作能力。我局将认真对照规定的政务信息公开范围,对已经申请的政务公开文件,做好答复,继续加强政府网站平台维护,实现政务公开信息化,切实提高办事透明度和机关行政效能,为群众提供更加方便快捷的信息公开服务。

3、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

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推动基层政务公开全覆盖,让公开成为自觉、透明成为常态,依法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为不断增强政府公信力执行力、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加快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建设提供基础保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 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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