濉溪县农林委员会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濉溪县农林委员会发布时间:2017-03-17 14:23文字大小:[    ]背景色: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现公布濉溪县农林委员会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年报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存在主要问题和和改进措施,其他事项报告及附表等八部分组成。本年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有任何疑问,清与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受理机构联系,地址:濉溪县沱河路124号,电话0561-6077428。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本概述

根据《条例》要求,本单位自2008年起开始开展信息公开工作,2016年以来,为进一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实施,本单位因领导调动及时调整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并在本单位设立了政府信息查阅点和依申请公开受理点,有效保证政府信息公开日常管理工作的有序开展,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截止2016年底,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得到了顺利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根据《条例》要求,本单位对主动公开政府信息进行了梳理和编目,2016年度共新增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12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本单位2016年无依申请公开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6年度,本单位不存在收取信息公开的相关任何费用,也无减免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6年度,本单位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而出现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申诉的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2016年,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是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是:信息人员认识上有待进一步提高;公开内容不够完善全面,部分信息更新还不够不及时。

(二)改进措施:一是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增强主动公开政务信息的意识;二是加强学习培训的力度,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提高信息公开质量;三是完善公开内容及工作机制与制度,建立长效的监督管理激励机制,为本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保障。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单位不存在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17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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