濉溪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1年省级
财政支持农业产业化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2021年省级财政支持农业产业化项目实施方案》已经局党组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1年6月 28 日
2021年省级财政支持农业产业化项目
实施方案
根据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安徽省农业农村厅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1年省财政农业产业发展资金支持农业产业化实施工作的通知》(皖农产函【2021】572号)、《安徽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1年省财政农业产业发展资金预算的通知》(皖财农〔2021〕304号),拨付我县农业产业化发展资金470万元,用于支持农产品加工强县、强园、强企、省级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示范园区建设,根据我县实际情况,特制定2021年省级财政支持农业产业化项目实施方案。
一、实施内容
为进一步提升我县农业产业化经营水平,围绕农产品加工业发展“五个一批”工程,重点用于支持农产品加工强县、强园、强企、省级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示范园区建设。着力培育农产品品牌,加大龙头企业扶持力度,切实增强龙头企业竞争力和带动力,努力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
二、实施范围
(一)固定资产建设补助,重点支持县内从事粮食、蔬菜、畜禽肉类初加工和精深加工且规模以上农产品加工企业;在2020年9月1日-2021年8月31日新增固定资产100万以上;用于基础设施、化验仪器、机器设备等固定资产建设。
(二)支持2020年新增产值超10亿元企业。根据《安徽省农业产业化工作指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落实2021年农产品加工业“五个一批”工程目标任务的通知》(皖农产指办函〔2021〕6号)文件,我县2020年新增产值超10亿元企业是安徽神华肉制品有限公司。
(三)支持2020年评定的省级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示范园区建设。根据《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公布 2020 年省级 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示范县、示范园区,及递补省级示范园区名单的通知》(皖农产函〔2020〕887 号) ,濉溪县周末果蔬种植家庭农场被评为“2020 年省级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示范园区”。
三、资金使用
(一)固定资产建设补助,经审计验收后按照不高于30%的标准给予补助,单个企业补助上限为60万元。安排资金435万元。
(二)对2020年新增产值超10亿元企业-安徽神华肉制品有限公司支持10万元。
(三)支持濉溪县周末果蔬种植家庭农场10万元,主要用于园区品牌宣传推介活动,组织从业人员学习培训工作,支持品牌设计、道路、水电、通讯等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园区内路标路牌、停车场、网络、公共卫生、垃圾污水处理等辅助设施。
(四)用于组织参加各类农产品交易会及该项目验收等费用支出资金15万元。
四、实施要求
(一)对安徽神华肉制品有限公司10万元支持资金,由企业提供拨款申请,营业执照、银行开户许可证、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审核后直接把款拨付至企业账户。
(二)濉溪县周末果蔬种植家庭农场及申请固定资产补助的企业采取“先建后补”方式,于2021年9月30日前完成申报,逾期不再受理。经县农业农村部门组织第三方验收,验收费用从本项目中支出,项目验收合格后,在濉溪县政府网站公示7天后,兑现补助资金。
(三)验收所需材料:
1.验收申请表。
2.2021年6月本企业在电脑向统计部门填报主营业收入及产值截图。
3.建设内容及资金清单。
4.设备合同、发票。
5.如果有配套的土建工程,提供工程图纸及相应的发票。
6.设备合格证、说明书。
7.建设单位营业执照及银行开户证明复印件。
8.以上材料装订成册,一式两份报县农业农村局发展与规划办公室,联系电话0561-6082402。
(四)已享受财政补贴的固定资产不在此项目补助范围。
附件1:《2021年省财政支持农业产业化补助项目验收申请表》
2021年省财政支持农业产业化补助项目验收申请表
申请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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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代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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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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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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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9月-2021年8月 生产量(万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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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9月-2021年8月产值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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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固定资产 金额(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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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补助金额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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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内容及投资额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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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单位意见
盖 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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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园区)政府(管委会)审核意见
盖 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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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农业农村局审核意见
盖 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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