濉溪县农业农村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
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濉溪县农业农村局发布时间:2022-01-25 08:54文字大小:[    ]背景色: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和《安徽省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发布工作的通知》(皖政务办秘〔202137号)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由濉溪县农业农村局撰写。全文由政府信息公开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其它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11日起至20211231日止。如有疑问,请与濉溪县农业农村局联系。(地址:沱河路124号,邮编:235100,电话:0561-6077215。)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1年度我局认真落实信息主动发布要求。做到能公开的尽公开能上网的尽上网。今年以来,充分利用部门信息公开网,积极公开政务信息,确保社会对局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及时公开财政预决算(含三公经费)、涉农补贴、政策法规、重大决策预公开、财政专项资金、行政权力运行等情况。2021年我局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57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重视民众诉求,保证公开及时。快速受理群众咨询投诉,于5个工作日内答复,截至目前收到申请公开数3条,均已及时回复;

(三)政府信息管理

2021年,县农业农村局政务公开工作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工作安排,在县政务公开办的大力指导下,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全局上下强化认识,加强和完善领导机制,专门成立了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做到了领导、机构、人员三审核,将政务公开工作分解到局机关有关股室和人员,定期上报政务公开相关内容;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加强政策解读,丰富解读形式。理顺解读机制,坚持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文件公布时,相关解读材料与文件同步在县农业农村局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发布。采用图解、专家解读、媒体解读、简明问答等形式,用声音传递政策信息,用专家解读解疑释惑,用问与答”“网页链接提供背景知识,发布各类解读材料11条,让群众听得懂”“信得过。实现政策性文件和解读材料的网上关联,方便网民查询、阅读;

(五)监督保障

2021年度我局参与濉溪县政务公开跟班学习活动(第八期),在此期间补缺补差,优化细化政务公开工作。同时配合做好省、市、县政务公开部门专项检测和阶段性测评工作,严格对照问题清单,全面整改落实到位。积极与县政务公开办联系,并开展各项信息自查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8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

0

0

0

0

0

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

0

0

0

0

0

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3

0

0

0

0

0

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性不足,大部分信息公开文字为主,利用图片、音频、视频等载体较少,公开形式较为单一,下一步我局将加强学习,多利用新载体、新媒介等多种形式将信息及时准确的公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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