濉溪县农业农村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濉溪县农业农村局发布时间:2023-01-12 08:56文字大小:[    ]背景色: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现发布《濉溪县农业农村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我局通过政务公开平台向群众发布农业相关信息386条,利用“主动回应”栏目及时向群众发布农事指导及各类政策14条,发布乡村振兴(精准脱贫)信息15条,解读各类政策信息4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重视民众诉求,保证公开及时。快速受理群众咨询投诉,我局按照有关要求,严把公开标准,规范答复格式,缩短答复时间,截至2022年12月31日申请公开信息1条,均已及时回复,未发生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一是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扩大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不断提升主动公开质量。二是不断完善创新公开方式,围绕便民宗旨,公开财政资金、乡村振兴、涉农补贴等信息。三是加强基层政务公开重点领域信息:涉农补贴、农村“三大革命”的信息管理,根据县政府信息管理动态调整机制,及时解决错链、失链、错别字等问题。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进一步加强政策解读,丰富解读形式。优化政策法规、精准脱贫、政策解读、新闻发布会等专题页面栏目信息。以及基层政务公开专栏涉农补贴、农村“三大革命”的信息管理。

(五)监督保障

2022年度我局积极参加濉溪县政务公开跟班学习活动,在此期间补缺补差,优化细化政务公开工作。对于省、市、县政务公开部门专项检测和阶段性测评工作,对标对表问题清单,迅速整改落实到位。积极与县政务公开办联系,并开展各项信息自查工作。全年未发生因不履行政务公开义务而发生的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4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各股室在政务信息公开中协调不够,本级政策解读信息发布量较少,政策解读不够深入,形式单一。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巩固好政务公开工作成果,继续做好政务公开工作,主要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学习,提高政务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服务能力。二是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不断提升全体工作人员的政务公开意识。三是加强调查研究,不断创新公开形式和便民服务措施。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我局不断创新举措,积极通过“主动回应”栏目,结合我县特点,及时将农事指导信息公开;各类公示公开信息线上线下相结合,线下张贴,同时线上通过“意见征集”栏目征集群众意见建议;做到将政务公开工作与各项农业农村工作紧密结合。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 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2023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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