濉溪县水务局201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来源:濉溪县水务局发布时间:2013-01-22 08:11文字大小:[    ]背景色:       

  本年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本年报由概述,主动政府信息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咨询处理情况,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工作人员、财政支出和收费情况,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部分组成。
  一、概述
  (一)组织机构建设情况
  我局领导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立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由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确保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效开展。
  (二)《指南》和《目录》的编制工作情况
  为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我局编制了《濉溪县水务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濉溪县水务局行政职权目录》,绘制了权力运行流程图,并根据变化的情况不定期进行了修订。按照政务公开办的相关规定,将编制的《指南》、《行政职权目录》和权力运行图在县政府信息公开网上公开,并及时汇编成册,摆放在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和依申请公开受理点供群众查询,切实做到了办事公开,行政权力公开透明。
  (三)落实和制定相关配套制度情况
  我局根据《条例》,对照国家和市县有关文件,组织对全局现有的政务信息公开制度进行了认真细致清理。在全面清理的基础上,及时补缺补差,建立了覆盖全面、内容完整、相互衔接、易于操作的制度体系。一是工作机制类。已建立《政务信息公开制度》、《政务信息公开首问负责制》、《政务信息公开限时办结制》、《政务信息投诉受理制度》、《政务信息公开反馈制度》等制度;二是主动公开类。已建立《政务信息公开承诺制度》、《政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制度》;三是依申请公开类。已建立《政务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制度》,并按月发布《依申请公开目录》,做好备案登记工作;四是发布管理类。已建立《政务信息保密审查制度》、《政务信息公开发布制度》、《政务信息公开归档制度》等制度;五是监督保障类。已建立《政务信息公开社会评议制度》、《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监督制度》、《政务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制》等制度。以制度的形式明确责任和要求,要求办公室负责全局性、跨部门的文件处理工作,落实具体任务,负责相关政策意见的答复工作。完善了信息报送机制,量化考核标准,推进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化工作,促进依法行政,增强政府信息工作的透明度。
  (四)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制度规范情况
  不断提高对推行政府信息公开重要意义的认识,明确了我局实施政府信息公开的总体要求、推进机构、信息公开的范围、公开的程序等;明确了信息更新维护责任人、更新周期和要求;明确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的机构、办理流程、办理时限,及政府信息公开办理工作的监督投诉等;建立政府信息报送机制,明确了量化考核标准。
  二、主动公开信息的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
  我局2012年度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165条,全文电子化达100%。
  (二)信息公开的形式
  我局的政府信息主要通过市政府信息公开网向公众公开,同时在行政服务中心水务局窗口设立纸质政务公开专栏,公开政府信息。部分重要的主动公开信息同时通过报纸、电视、政务信息公开栏等媒体和载体予以发布。
  三、依申请申请信息公开情况
  尚未有依申请信息公开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政府信息公开尚未实行收费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未接到因政府信息公开而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案例。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2年,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从总体来看,运行状况较好,但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也存在以下主要问题:一是信息公开的内容有待进一步完善;二是由于人少事多,信息更新还不够及时。三是宣传力度不够,一些群众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还不清楚。
  今后,我局将认真按照县政府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要求,积极向先进单位学习,借鉴好的经验和做法,不断探索,创新思路,进一步完善网站建设,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和制度,使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更加规范高效,按照制度化运行。
  (一)加强学习、宣传和培训,提高思想认识。进一步加强学习、宣传和培训,提高干部职工对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的认识,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推动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
  (二)认真梳理,逐步扩大公开内容。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进一步梳理政府信息,对原有的政务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完善,并及时公开需要公开的信息,确保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准确性和时效性。
  (三)努力规范工作流程,方便公众查询。我局将及时提供、定期维护网络运行,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公众能够方便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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