濉溪县水务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濉溪县水务局发布时间:2017-01-19 10:56文字大小:[    ]背景色: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安徽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规定,按照县政务公开办公室工作要求,编制县水务局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费情况、申请复议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6年1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

一、概述

2016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和《办法》,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不断创新工作方法,拓展公开范围,丰富公开内容,加强领导,完善制度,积极整改提高,强化提升服务效能,优化服务质量,实现了政府信息公开的法制化、规范化和常态化,不断提高政务公开工作水平。一是加强组织领导。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及时调整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和办公室成员,并指定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二是完善工作机制。进一步梳理规范公开内容、制度、流程,确保信息公开工作有序推进;建立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澄清制度,明确责任单位,把好审查审批关,坚决杜绝信息公开工作中发生失泄密事件。三是狠抓工作落实。认真执行好信息发布日常监督管理制度,确保信息公开及时,内容真实有效,确保信息发布的运行管理常态化、高效化。

二、主动公开政务信息情况

2016年度,我局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132条,其中:主动公开机构领导、机构设置及人事信息28条,规范性文件19条,行政执法信息25条,招标采购类信息30条,财务预决算类信息23条,规划计划信息6条,重点领域信息1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6年度,本单位未收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6年度,本单位信息公开没有收取任何费用,也无减免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6年度,本单位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而出现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申诉情况。

六、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6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行政权力运行、财政预决算、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申请公开等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薄弱环节,公开意识有待加强,公开内容不够深入,信息公开工作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定差距。2017年,将采取以下措施加以改进。

一是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进一步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到推行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打牢思想基础,确保政务公开工作规范化和程序化,健全工作机制,进一步健全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保密审查、社会评议、政策解读、沟通协调等机制,全面细化流程、规范运转,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

二是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继续重点推进群众利益相关的信息公开,进一步规范做好信息公开工作。以信息公开带动办事公开,以办事公开带动便民服务,进一步推动信息公开与网上办事相结合。

三是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基础性工作。加强宣传,提高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知晓率和参与度。

四是积极参加信息公开业务学习和培训。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准确、及时、规范,不断提升信息公开整体工作水平,积极推进各项水务工作顺利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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