濉溪县水务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濉溪县水务局发布时间:2019-01-10 16:41文字大小:[    ]背景色: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编制。由主要工作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政务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及下步工作安排等六个部分组成。本年报所列数据统计日期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本概述

按照政务公开分工负责、责任到人的要求,建立了主要领导督查、分管领导负责、专门人员承办、责任单位合作的组织推进机制,形成了政府信息公开长效机制。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专人负责,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推进奠定了基础。同时,建立健全信息公开监督小组,严格审查发布信息,确保实现领导、机构、人员“三到位”。

为确保政府信息工作的有效开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时完善相关制度。在工作人员、宣传经费、办公设备等方面给予制度保障,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同时组织工作人员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积极参加县政务公开办学习培训活动,充分认识到政务公开是推进社会主义民主、完善社会主义法制的重要举措,是提高科学执政、民主执政和依法执政能力的必然要求,是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的重要渠道。

二、主动公开情况

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及时通过县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网、政务公开栏等平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全年共主动公开信息326条,涉及机构领导、机构设置、人事信息、规范性文件、行政执法、招标采购、财务预决算、规划计划等信息。

以县政务公开网站为主要发布渠道,认真创新政务公开的新载体、新形式,使政务公开的形式呈现灵活多样。充分利用行政审批大厅窗口,通过印发办事手册和一次性告知单,以及设立水务公开专栏等形式向社会公开,为群众提供常年的便利服务。同时设置政府信息查询点,运用局政务公开公示栏、电子显示屏,结合3.22水法宣传月、12.4法制宣传日等渠道丰富政务公开工作载体,完善公开栏目设置,规范公开事项。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健全工作机制,规范办理程序,畅通依申请政府信收息公开受理渠道,明确申请程序、申请部门和联系电话,严格按照信息公开的要求,本年度没有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

四、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今年局政务公开办收到行政复议申请0件、行政诉讼0件,没有发生行政申诉事项。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8年度,本单位信息公开没有收取任何费用,也无减免情况。

六、存在问题及下步打算

2018年,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平稳有序开展,但也存在一些不足:政务公开力度还有待加强;制度建设要进一步完善,建立长效机制;政务公开队伍建设尚需加强。下一步,将深化政务信息公开内容,加强政务公开业务学习和培训,全力做好政务公开各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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