濉溪县商务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濉溪县商务局(投资促进局)发布时间:2022-01-29 14:58文字大小:[    ]背景色:       

濉溪县商务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年度报告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和《安徽省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发布工作的通知》(皖政务办秘〔2021〕37号)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由局办公室撰写。全文由政府信息公开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其它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如有疑问,请与县商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濉溪县岱河路49号,邮编:235100,电话:0561-6075216。)

一、 总体情况

2021年围绕局中心工作任务、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需要,进一步拓宽公开领域,深化公开内容,不断扩大公开范围,让公众享有充分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提高了群众和企业的满意程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良好成效。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1年度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29篇,同时,坚持实际、实用、实效和方便群众知情办事监督的原则,公开咨询电话,公开相关知识和办事程序、服务承诺,以方便公众对政务公开内容的查询。政务公开力度进一步加大,为民服务意识进一步增强,阳光形象有效提升。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1年度我局没有收到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2021年,我局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网加大宣传力度,重点做好政策发布和政策解读,加强回应关切栏目建设,对招商引资、商贸流通等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快速反应、主动发声。

(四)政府信息管理。

为了更好地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及时更新、发布单位工作动态,我局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了年度工作计划,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和协调。要求信息公开人员加强信息公开网站建设、日常维护及信息公开,认真查找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确保信息公开的畅通。同时,坚持主要领导亲自挂帅,分管领导全力抓,各股室配合抓,办公室具体抓的工作格局,形成了职责明确、任务明了的分工责任机制。

(五)监督保障

一是充实和调整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立了以党组书记、局长黄娣任组长,副局长黄瑞任副组长,有关科室(单位)负责人参加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统一负责局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实施。二是具体日常工作由办公室主要负责,落实政务公开的各项要求,做好牵头协调和监督检查。做到了领导、机构、人员“三到位”,根据县委、县政府的统一要求,及时公开政府信息,确保了我局对《条例》的全面、正确和有效的施行,促进了全局工作的有效开展。

2021年我局认真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公开政府信息,未收取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任何费用。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局严格按照县委县政府和县政务公开办的相关要求认真开展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但还存在一些不足和薄弱环节,主要表现在:公开不及时,重大决策、重要政策、政府工作报告、本部门年度重点工作任务的任务分解没有第一时间公布;文字解读质量较低,未深入解读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未与文件相关联;公开内容深度有待进一步加强,部分领域还需进一步规范公开内容、公开格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 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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