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度濉溪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县卫计委发布时间:2016-03-18 13:27文字大小:[    ]背景色:       

2015年度濉溪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为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省、市、县关于深化信息公开的文件要求,及时规范有序地开展工作,全面进行政务公开制度的梳理和完善,进一步丰富公开方式,不断深化政务公开内容,努力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制度化、规范化、日常化,积极打造阳光政务。现将濉溪县卫计委具体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1、利用政府信息平台进行长期公开或短期公开,全年主动公开政务信息。
2、没有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要求办理依申请公开事项,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述的情况。
        3、积极受理有关违反卫生、计生政策法规、非法行医、乱收费、工作作风、医生、护士资格证审批、医疗机构审批以及机关建设和管理等职责范围内的问题。落实局领导公开接待群众来访制度,建立了解民情、解答民惑的直通渠道,确保群众的知情权。
        二、加强保障,夯实基础
       为使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不流于形式,不走过场,一是成立由主任吴翔任组长、副书记梁浩任副组长的政务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形成纵到底、横到边、上下联动、整体推进的工作体系。二是通过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审查制度”、“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制度”等,促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三是根据工作的变化,及时调整政府信息公开使工作不断细化。
        三、严格把关,提高质量
        为了确保政务公开信息内容的准确性和时效性,一是对政务信息公开的范围、政务信息公开的内容、政务信息公开的形式等作进一步的明确。按照组织健全、制度严密、标准统一、运作规范的要求,做好政务信息公开以及已公开内容存档备查工作。二是针对公开内容的不同情况,确定公开时间,做到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固定性工作长期公开。三是坚持把群众最关心、最需要了解的事项公开作为政务信息公开的重点,从信息公开、电子政务和便民服务三个方面入手,加大推行政务公开的力度。
        四、强化监督,确保实效
        在狠抓内部制约机制的同时,努力抓好外部监督制约机制的完善,一是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等综合进行安排、部署和检查。严把公开内容和项目关,既防止该公开的不公开,搞半公开、假公开,又防止不该公开的乱公开。二是进一步拓宽公开渠道,通过报纸、网络、电视、印发资料等多种形式进行公开,重要卫生、计生政务信息,不仅在政府网站上公布,同时还通过媒体宣传,方便群众及时了解获取信息。三是设立投诉、举报、监督电话和意见箱,为群众投诉、举报等提供平台。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和减免情况
  未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信息公开进行收费和减免。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未发生针对我局有关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
   七、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年以来,推行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与上级部门和广大群众的要求仍有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在:部分干部职工对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到位,提供信息的积极性、主动性不够,导致公开的信息内容不够丰富,时间上不够及时。在今后的工作中,将根据形势和任务的变化,做到公开信息更加及时、内容更加丰富,更好地为我县卫生计生工作的发展服务。为此,2016年我们将认真抓好以下四个方面的工作:
         1、深入学习中央及省市县文件精神,提高对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从为广大群众提供满意卫生计生服务的高度,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2、及时更新栏目内容,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及时性、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合法性、政府信息公开意见箱有效性。
         3、进一步做好重点领域信息公开,重点围绕医疗机构审批、人员招聘、财政经费、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认定、人事任免、卫生监督、新农合管理、计划生育服务等公众重点关注的信息。
         4、加强信息资源的整合,充分发挥政府网站的功能,为广大公众提供更便捷、更有效的信息公开查询服务,以政府信息公开带动办事公开,以办事公开带动便民服务。
     八、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暂时没有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濉溪县卫计委
                    2016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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