濉溪县卫健委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濉溪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时间:2022-01-24 10:54文字大小:[    ]背景色: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和《安徽省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发布工作的通知》(皖政务202137号)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由濉溪县卫健委撰写。全文由政府信息公开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其它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1月1日起至202112月31日止。如有疑问,请与濉溪县卫健委联系。(地址:濉溪县经济开发区玉兰路23号,邮编:235100,电话:0561-6882063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1,我委通过濉溪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重点领域公开”专栏主动公开卫生健康信息939条基层两化171条,共公开信息1110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1,我委未收到过信息公开申请。未接到关于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电话咨询,也无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案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一是日常工作中,建立健全了信息公开收集、审查、处理机制。所有公开信息由委宣教股主动收集,各业务科室、各委属单位按要求上报。二是委宣传股落实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根据政府信息公开审查机制,按照“先审查,后公开”“一事一审”原则及保密审查的要求,凡是需公开的政府信息,由办公室登记审查,经分管领导或主要领导审核签发。

(四)平台建设情况。2021,我委进一步加强平台建设,根据《濉溪县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实施方案》及市卫健委相关要求,调整完善了我委信息公开目录,涵盖机构概况、机构职能、领导分工、内设科室等内容。

(五)监督保障情况。一是结合机构改革和人事变动,及时调整了委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充实了工作力量,明确了委机关各股室任务分工,强化了组织保障。二是梳理了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做到了信息公开重点突出、内容明确、更新及时,信息公开指南、目录、年度报告编制规范。三是及时组织工作人员学习政务公开新条例,积极参加县政府办组织的政务信息写作等工作培训,确保规范公开政府信息,四是对政务公开公正定期进行考核,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当中。我委认真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规定公开政府信息,2021年未收取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任何费用。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69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63

行政强制

 3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12.964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2.重复申请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3.其他

 0

 0

(七)总计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濉溪县卫健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上稳步推进,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

一是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意识方面,在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工作中,对照服务政府、法治政府建设的要求,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意识还需要进一步提高。下一步要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充分领会和落实政府信息公开要求。

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配套制度和工作机制方面,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配套制度和工作机制还需要进一步完善。下一步要强化日常管理,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和日常业务工作紧密结合,在我委各类文件产生之初就鉴定其属性是否公开及公开范围,重点保证信息及时公开。

三是政府信息公开形式和内容方面,信息公开内容与社会各界的需求相比还有一定差距,信息公开形式有待进一步拓展。下一步要进一步完善和优化政府信息公开形式,增强服务功能,方便公众获取和检索相关政府信息。加强对公众关注度高的热点信息进行梳理,深入推进卫生健康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加强解读回应和公众参与,不断提升政务公开服务能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 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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