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全县部分区域开展核酸检测的通告(第28号)

来源:濉溪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时间:2022-11-22 10:46文字大小:[    ]背景色:       

鉴于当前全县疫情防控形势和新冠病毒变异的新特点,为集中力量打好全县疫情防控歼灭战,早日取得决定性成效,最大程度保护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最大限度减少疫情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按照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第九版防控方案和优化防控措施二十条要求,经研究决定,自112210时起至2220时,在濉溪镇、百善镇开展区域核酸筛查。

对濉溪镇、百善镇2220时未参加此轮核酸检测的人员将予以安康码赋黄码。我们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适时在其他区域开展此项工作,动态掌握全县疫情防控现状,为全县居民身体健康保驾护航。对无故不参加核酸检测,造成疫情传播的,将严肃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请广大居民积极配合。

 

濉溪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综合指挥部

                         2022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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