濉溪县卫健委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濉溪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时间:2023-01-13 16:39文字大小:[    ]背景色:       

濉溪县卫健委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现发布《濉溪县卫健委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11日起至20221231日止。如有疑问,请与濉溪县卫健委联系。(地址:濉溪县经济开发区玉兰路23号,邮编:235100,电话:0561-6882063。)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2,我委通过濉溪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重点领域公开专栏主动公开卫生健康信息910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2,我委收到1条依申请信息公开申请。未接到关于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电话咨询,也无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案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一是持续强化组织架构,建立了以主任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宣传股为组员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统筹推进政府信息管理的各项工作。二是严格落实审核制度。健全政府信息发布、审查、协调和管理动态调整等制度。完善政务公开日常监测机制,加强统计分析,严格把控公开内容质量。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2022,我委进一步加强平台建设,根据《濉溪县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实施方案》及市卫健委相关要求,调整完善了我委信息公开目录,涵盖机构概况、机构职能、领导分工、内设科室等内容。

  (五)监督保障情况一是在思想层面保持高度。定期开展培训会议,传达上级精神,深刻认识政府信息公开、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建设工作的严肃性和必要性。二是在物质层面予以保障。合理配备专职工作人员,持续投入资金,大力建设公开平台,充分保障公开的硬实力。三是在责任层面强化监督。每日对政府网站公开信息进行审核筛选。每周对政府网站更新情况进行检查。每季度进行全面自查。每年进行总结回顾。全方位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保障人民群众知情、参与权,让政府权力在阳光下运行。2022年未出现因信息公开不到位需要进行责任追究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27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08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33.32995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信息公开主动公开时效性、规范性有待提高,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不够全面,政务新媒体建设不够规范。

(二)改进措施。一是加强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认真落实市、县关于推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系列决策部署,做好财政预决算、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社会公益事业等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持续推进五公开工作。二是规范政务新媒体建设。优化完善全县政务新媒体工作机制,坚持分级分类审核、先审后发,严把政治关、法律关、政策关、保密关、文字关,严格执行网络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保密审查制度和应急预案,严防泄露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三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队伍建设。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培训机制,扎实开展政府信息公开、网站管理、新媒体运营等业务培训,努力提高依法公开的能力和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 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创新做法:将政务公开工作与日常绩效相结合,实行同检查、同考评,考评结果纳入年度考核。同时严把公开内容和项目关,既防止该公开的不公开,又防止不该公开的乱公开。采取多种形式,强化监督检查工作,实行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检查相结合;充分发挥政务公开监督作用。另外,积极鼓励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监督,积极反映公开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使公开工作更加扎实、有序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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