濉溪县统计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濉溪县统计局发布时间:2021-01-22 14:40文字大小:[    ]背景色: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安徽省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报编制及统计数据报送工作的通知》(皖政务办秘〔202044号)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由濉溪县统计局撰写。全文由政府信息公开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其它需要报告等六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11日起至20201231日止。如有疑问,请与濉溪县统计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濉溪县闸河路建投大楼7楼,邮编:235100,电话:0561-6077376)。

  一、总体情况

2020年以来,濉溪县统计局扎实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按照“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认真贯彻落实濉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濉溪县2020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工》的各项部署,围绕贯彻落实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做好“六稳”“六保”工作、优化营商环境、打好“三大攻坚战”、落实新条例等重点工作,加强用权公开、深化“双随机、一公开”、优化政务服务事项,提升经济政策解读权威性,规范依申请公开,持续深化重点信息领域公开,继续加强新闻发布、政策解读、回应关切,不断完善工作制度,确保政务公开各项工作成效全面提升。

(一)主动公开情况。一是加强用权公开。完善权力配置信息公开。更新单位机构职能、职责,完善公开三定方案、办公信息,全面展现权力配置情况。更新2020年版权力责任清单、公共服务清单、中介服务清单。加强权力运行过程信息公开,及时公开重大决策部署落实、重点工作推进情况,全年公开10条信息。按照“谁执法谁公示”原则,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加强政务信息管理,认真梳理制发规范性文件情况,全年未制发规范性文件。提升文件公开质量,完善公开文件的文号、成文日期、发布时间等信息,提供文件文本下载功能。二是加强政务信息公开。提高市场监管规则和标准公开质量,进一步完善监管过程公开,公开“双随机一公开”年度抽查计划、抽查情况、抽查结果。提高政务服务透明度便利度,链接政务服务网,增强本部门政务服务事项的查询便利度透明度。加强经济运行情况解读,创新解读形式,采取图文解读、上级解读、本级解读、文字解读等多种方式,对上级政策、本级经济运行情况进行多方位、及时解读,有效开展舆论引导,全年经济运行情况信息12条。三是加强“六稳”“六保”政策解读。加大经济运行解读力度,转载上级解读,做好“六稳”工作解读,加强经济运行监测,按季度公开解读本级经济运行监测信息。四是规范依申请公开。建立健全依申请公开工作制度,规范工作流程,规范内部处理步骤,完善申请须知、信息流程图、申请表下载。五是加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加强统计信息发布,全年公开各类统计信息30余条。做好财政预决算、三公经费公开。及时公开财政预决算、三公经费说明、总表、分表,按季度公开三公经费情况,全年共公开20条。加大新闻发布、解读力度。年初制定新闻发布会年度计划,公布文字实录、现场图片等信息,召开年度经济运行新闻发布会1次,季度新闻发布3次,进一步增强新闻发布工作实效。全年转载发布上级解读7,本级解读19条。五是加强回应关切。加强舆情收集和研判,重点就经济形势运情况等问题回应关切,回应经济、统计方面热点问题10余次。六是贯彻落实《条例》新要求,规范公开栏目、内容和格式,进一步推进公开方式规范化。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主要通过濉溪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站对外发布。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2020年,我局未收到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方面请求。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自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以来,我局没有进行过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收费。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2020年,我局未出现因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六)政府信息管理情况。我局进一步加强信息管理,认真做好信息公开信息的管理工作,及时调整分管领导和具体工作人员,建立信息发布保密审核制度,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信息产生、收集、发布流程的规范,及时做好信息公开维护和更新。 

  (七)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一是进一步完善栏目和信息。在县政务公开办统一安排下,对政务公开平台栏目进行改版和优化,补充、完善栏目信息。二是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细化公开事项和内容,规范发布格式,做好测评整改工作,促进公开信息规范性进一步提升。

  (八)强化监督保障、工作考核、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结果情况。调整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范围,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考核工作,完善社会评议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进一步维护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2020年我局在县政务公开工作考核中取得了良好成绩,接受各单位和群众的社会监督、社会评议。社会群众对我局信息公开评议结果较好。2020年我局未发生政务公开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

 1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1

51.2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今年以来,我局政务公开工作成效进一步提升,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群众的需求相比还存在一些差距:如信息公开规范性不足,文件公开质量不够,解读力度还有待进一步加强,在政务公开工作标准、要求逐渐提高的环境下,政务公开力量还需加强。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在政务公开办的工作指导下,不断提高政务公开工作水平,一是加强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增强政务公开工作力量,二是提高政务公开工作水平,进一步规范信息发布的规范性、及时性,不断提高信息公开工作质量,三是加大解读力度,及时更新解读栏目,加强上级解读转载和增强本级解读可读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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