濉溪县应急管理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
2021年部门决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濉溪县应急管理局2021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三、濉溪县应急管理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四、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濉溪县应急管理局2021年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濉溪县应急管理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
一、部门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等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划,拟订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等政策,组织编制县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监督执行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相关标准和规程。
(二)负责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全县各级各部门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负责县行政区域内工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地方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经营及国有煤矿研石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三)指导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建立完善全县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机制,组织编制县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指导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推动应急避难设施建设。
(四)牵头建立全县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系统,负责信息传输渠道的规划和布局,组织落实应急通信和人民防空应急指挥保障,建立监测预警和灾害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
(五)组织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承担县应对重大灾害指挥部工作,综合研判突发事件发展态势并提出应对建议,协助县委、县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重大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六)负责行政执法和建设工程抗震设防管理工作。对全县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进行监督管理;指导已建建设工程的抗震加固;开展防震减灾执法监督、检查。
(七)统一协调指挥各类应急专业队伍,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推进指挥平台对接,衔接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八)统筹应急救援力量建设,承担消防、森林和草原火灾扑救、抗洪抢险、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生产安全事故救援等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相关工作,按规定承担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管理相关工作;指导各级及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
(九)组织协调消防工作,指导各级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等工作。
(十)指导协调森林和草原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防治和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
(十一)组织协调灾害救助工作,组织指导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工作,管理、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
(十二)依法行使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县政府有关部门、镇(园区)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督查、考核工作。
二、机构设置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濉溪县应急管理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为局本级决算。
纳入濉溪县应急管理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单位共0个,详细情况见下表:
序号 |
单位名称 |
1 |
濉溪县应急管理局本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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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濉溪县应急管理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入总计1680.97万元(含使用非财政拨款结转结余和年初结转结余)、支出总计1680.97万元(含结余分配和年末结转结余)。与2020年相比,收入增加268.84万元,增长19.04%、支出增加281.84万元,增长20.14%,主要原因:中央和省级下拔自然灾害救灾补助;支出增加的原因是项目资金为中央和省级下拔自然灾害救灾补助。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入合计1680.9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680.97万元,占10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支出合计1680.9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81.97万元,占76.26%;项目支出399万元,占23.73%;经营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1680.97万元(含年初财政拨款结转结余),支出总计1680.97万元(含年末财政拨款结转结余)。与2020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增加268.84万元,增长19.04%、支出增加281.84万元,增长20.14%,主要原因:中央和省级下拔自然灾害救灾补助;支出增加的原因是项目资金为中央和省级下拔自然灾害救灾补助。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680.97万元,占本年支出的100%。与2020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281.84万元,增长20.14%。主要原因一是支出增加的原因是项目资金为中央和省级下拔自然灾害救灾补助。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680.97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23.25万元,占19.23%;卫生健康(类)支出25.72万元,占1.53%;城乡社区(类)支出85.47万元,占5.08%;住房保障(类)支出82.66万元,占4.9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1163.88万元,占69.24%。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681.07万元,支出决算为1680.9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99%。决算数大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严格按照年初财政预算执行。其中:基本支出1281.97万元,占76.26%;项目支出399万元,占23.73%。具体情况如下: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项)。年初预算为323.25万元,支出决算为323.2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款)其他退役军人事务管理(项)。年初预算数为275.38万元,支出决算为275.3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项)。年初预算数为3.14万元,支出决算为3.1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4)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 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数为6.88万元,支出决算为6.8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5)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 事业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数为18.84万元,支出决算为18.8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6)城乡社区(类)其他城乡社区(款) 其他城乡社区(项)。年初预算数为85.47万元,支出决算为85.4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7)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 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数为58.93万元,支出决算为58.9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8)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 购房补贴(项)。年初预算数为23.73万元,支出决算为23.7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9)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应急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数为764.88万元,支出决算为764.8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10)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自然灾害救灾及恢复重建(款)自然灾害救灾补助(项)。年初预算数为386万元,支出决算为38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1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其他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款)其他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项)。年初预算数为13万元,支出决算为1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281.9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913.6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对其他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368.3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物资储备、公务用车购置等。
(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本年收入0万元,本年支出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濉溪县应急管理局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本年收入0万元,本年支出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濉溪县应急管理局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并在公开08表下方注明“本部门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故本表无数据”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1年度,濉溪县应急管理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68.37万元,比2020年增加293.08万元,增长389.26%,主要原因是应急事务增加。
2、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濉溪县应急管理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濉溪县应急管理局共有车辆3辆,其中:应急保障用车3辆;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4、关于2021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组织对2021年度纳入部门预算的项目支出全面开展了绩效自评,共1个项目,涉及资金150万元,占项目预算总额的53.19%。达到了预期绩效目标,提高了资金的使用效益。
本部门共组织对“应急工作经费”等1个项目开展了部门绩效评价,涉及资金150万元。从评价情况看,该项目主要用于减少灾害损失、防范安全风险,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等应急工作,2021年全县应急工作平稳,项目达到了预期绩效目标。
组织开展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评价结果显示,部门整体绩效支出良好。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指市财政批复绩效目标的项目)
濉溪县应急管理局2021年度无市财政批复绩效目标的项目。
(3)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应急工作经费项目绩效评价报告》应急工作经费主要用于减少灾害损失、防范安全风险,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等应急工作,项目预算资金150万元,2021年度我局开展应急演练、防汛抗旱、应急物资储备及管理、安全生产月活动、购买专家服务、示范社区建设、事故调查、应急值守、安全生产执法、宣传、培训等应急工作;通过自评,年末完成了县政府批复的执法计划;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等应急工作,达到了减少灾害损失、防范安全风险的预期目标。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四、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五、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经营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七、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安排、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八、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拨款结余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等。
九、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未全部执行或未执行,结转到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经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十、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一、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十二、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三、“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四、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联系方式:濉溪县应急管理局
政务公开电子信箱:sxxajjbgs@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