濉溪县城市管理局第四季度工作开展情况

来源:濉溪县城市管理局(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发布时间:2023-01-16 11:11文字大小:[    ]背景色:       


一、2022年第四季度工作开展情况

(一)大力开展市容秩序专项整治工作

一是开展市容秩序精细化管理。对城区主次干道农贸市场、商场、医院、校园等周边重点区域市容环境秩序进行日常整治。四季度共清理占道、出店经营400余处,流动摊点452处,乱堆乱放300余起;纠正沿街晾晒100余起、占道修洗车50余起;清除各类乱设置岗亭8座,翻新外观陈旧破损各类岗亭22座,安装更换门前三包牌1300余块。

二是开展非机动车乱停放行为整治。四季度共劝导规范非机动车乱停乱放行为1600余起,制止飞线充电100余起,拖移乱停放非机动车200余辆,清理私设停车桩(停车障碍)30处

三是开展“城市牛皮癣”整治。充分借助数字化平台和城市管理网格化机制,对辖区内“城市牛皮癣”进行巡查、汇总到整治。第四季度共清理城区各类乱张贴、悬挂、喷涂、刻划“牛皮癣”广告500余处,依法暂扣宣传材料60余份。

(二)不断强化城乡环卫一体化治理

一是严格落实环卫设施消杀。每日全县城区5座垃圾中转站消杀8对70座公共卫生间杀8城区垃圾箱(及果皮箱消毒2次同时要求环卫作业人员严格落实防护措施,做好消杀记录。

二是积极开展道路深度清洗。城区主次干道、重点区域进行全面排查、深度保洁始终坚持高标准环卫作业、高频率湿地交通、高效率排查巡查。对城区绿化带开展“地毯式”清洗,全面排查绿化带内垃圾杂物,严格落实“六无三净”标准,使城市保持“文明”底色。

三是科学强化垃圾清运工作。持续加强全县垃圾转运站、公厕日常管护工作,确保环境整洁有序,同时根据垃圾量产生情况及时调配转运车辆,延长冬季作业时间,确保全县垃圾日产日清。

(三)持续加大大气污染管控工作

一是做好道路扬尘治理。根据第四季度气温情况,对城区重点区域主次干道进行洒水降尘和深度清洗保洁除尘,保持湿地交通。同时,加大机械化洗扫力度,对卫生死角采取人机结合作业模式

二是强化渣土运输执法监管。加强渣土运输车辆管理,确保运输车辆密闭措施落实到位,对违规企业和施工单位严格依法查处。第四季度共开展联合执法行动4次,规范渣土运输车辆26台。

三是强化餐饮油烟专项整治。按照“疏堵结合、标本兼治”原则,全面排查全县餐饮饭店油烟污染行为,加大执法力度,严肃查处违规露天烧烤行为,对重点区域安排执法人员全天执法。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开展市容环境秩序治理专项整治行动持续规范城区非机动车停放秩序,重点解决医院、学校周边乱停放、难停放现象。持续开展出店经营、占道经营、乱污水等现象日常整治。

(二)开展户外广告牌匾标识专项整治行动加强日常监督检查,依法拆除过期和废弃户外广告设施、招牌和灯箱广告,保障公共空间安全。

    (三)开展违法建设专项整治行动实行多部门联查联动,做好部门协调、查处工作,对新增违法建设实行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逐步增强一线的巡查力量,全面落实“五个及时”制度,即及时发现、及时制止、及时报告、及时处置、及时追责,坚决将违法建设处置在萌芽状态

    (四)开展城区环境卫生专项整治行动。常态实施城市道路和人行道深度清洁、精细化保洁,做好垃圾收集容器等环卫设施设备的清洁和维护,加大车站、医院、商场等重点区域周边环境治理。

(五)开展餐饮业环保专项整治行动。持续开展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组织相关执法部门开展联合执法,深入辖区对餐饮店加大巡查、督查力度,查看整改情况。

开展建筑垃圾运输管理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查处建筑垃圾运输处置中无资质运输、抛洒滴漏、扬尘污染、不按规定路线和时间行驶等违法违规行为,逐步成源头管理有力、运输监管严密、消纳处置有序、执法查处严厉的长效管理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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