濉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信息发布审核制度自查工作开展情况报告
按照政务公开信息发布审核工作要求,濉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信息发布审核制度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三审制”落实情况
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严格执行“分级审核、先审后发”程序,落实“三审”制。中心主要领导是政务新媒体信息发布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主要责任人,股室负责人和信息稿件编辑人员是直接责任人。在发布流程中由信息稿件编辑人员负责初审,主要负责把好稿件的语言文字关,避免出现错字、病句等低级错误。由股室负责人负责复审,主要负责把好新闻事实关,对稿件的发布依据、公文规范、发布价值进行审核,同时注意对字、词、句审核。由主要领导或指定分管领导负责终审,主要负责把好政治导向关,对稿件的政治导向、社会效应以及是否符合相关政策法规作出判断,并决定是否上网发布。终审通过后,由编辑人员按规定进行信息发布。
二、信息公开保密审查落实情况
中心制定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坚持“全面、及时、准确、规范”和 “谁主管谁审查、谁审查谁负责”和“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保障应当公开的政府信息能够顺利公开,又要确保不应公开的政府信息不被公开。
三、敏错字自查情况
经对所发布信息进行自查,未发现我中心发布信息存在敏错字现象。
2020年9月4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