濉溪县2022-2024年度人工影响天气工作计划

来源:濉溪县气象局发布时间:2022-12-19 11:32文字大小:[    ]背景色: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人工影响天气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047号)和《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人工影响天气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皖政办秘〔202119号)文件精神,充分发挥人工影响天气在农业防灾减灾、改善空气质量、水资源安全等方面的重要作用,进一步提升我县人工影响天气工作的服务保障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现制定《濉溪县2022-2024年人工影响天气工作计划》。

一、主要任务

(一)完善机制。不断完善“政府主导、军地协同、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探索人影作业队伍社会化改革。积极构建“政府主导、部门监管、责任落实”的人影安全监管机制,切实将人影安全监管工作纳入政府安全生产综合监管体系。完善管理制度,健全监管机制,落实监管措施,提高风险防范和安全作业能力。

(二)保障经费。继续完善人影投入机制,会同县财政局积极争取中央财政人影补助资金。继续推进人影工作所需年度维持经费、作业经费和人影能力建设经费纳入财政预算。

(三)积极作业。加强对干旱、冰雹等灾害性天气的动态监测,紧密围绕农业生产、生态保护和重大活动保障服务需求,全力做好重要农事季节和作物关键需水期的人工增雨防雹作业,助力粮食生产,确保粮食安全。常态化开展空气污染防治人工增雨作业,根据需求开展重大活动保障、生态保障人工增雨作业。

(四)基础保障。按照人影安全管理相关规定,开展濉溪县人影标准化作业点及弹药存储标准化库房项目建设,促进人影基础保障能力提升。推进作业装备信息化、自动化升级改造,按要求淘汰老旧装备和不合格装备,更新列装新型自动化火箭作业装备。

(五)效果评估。购置微波辐射计、风廓线雷达、云雷达、激光雷达等现代化观测设备,为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指挥和效果评估提供基础支撑。加强应急管理、生态环境、水务、农业农村、气象等部门的信息融合,强化数值预报系统应用,提高作业条件识别和效果评估能力。

(六)业务培训。通过邀请专家授课、赴装备弹药厂家实地培训等方式,进一步加强技术培训,提高指挥、管理、作业三类人员的安全意识和业务技术水平。

二、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人工影响天气小组成员单位加强对人工影响天气工作的组织领导,及时审定我县人工影响天气工作计划,落实业务经费。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将人工影响天气安全纳入政府安全监管范畴。

(二)强化队伍建设。县气象局要加强作业人员培训,提高作业技能。开展人工增雨业务培训,加强基础理论和作业技术培训,提高作业人员科学作业水平。加强作业安全知识培训,提高作业人员安全意识,增强应急处置能力,保障作业安全,最大限度提高作业效益。

(三)加强作业安全监管。作业单位要加强作业安全监管,严格执行空域申报、作业安全管理、弹药管理、装备管理、作业信息收集上报等规章制度。进一步完善作业应急处置预案,杜绝出现任何责任性事故,确保安全作业。

(四)完善部门协作机制。县人工影响天气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加强沟通合作,切实履行职责,共同推进我县人工影响天气工作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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