濉溪县残疾人联合会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濉溪县残疾人联合会发布时间:2020-12-25 14:35文字大小:[    ]背景色: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濉溪县残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规定,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紧紧围绕残联中心工作,加强主动公开,规范依申请公开,强化信息管理,健全平台建设,着力提高公开实效,助力残疾人事业发展,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依据《条例》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相关规定,明确主动公开信息内容,结合部门工作实际,重点突出涉及公众利益的财政专项资金、民生工程、扶贫政策及落实、建议提案办理栏目信息内容公开公示,认真按照上级部门及县政务公开办相关工作要求和部署,扩大主动公开范围,丰富主动公开内容,2020年,我会依托县政府信息公开平台集中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67条,做到了应公开尽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根据《条例》第二十八条、第四十五条规定,我局及时更新完善《濉溪县财政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制度》,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渠道,依法依规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不断加强财政部门与人民群众的沟通与联系,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和获得感,切实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2020年,我会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条。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为加大落实政务信息公开化、制度化、规范化,我会采取了以下具体措施:

1.建立组织管理体系,健全组织机构。根据县委、县政府实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总部署和要求,我会结合实际开展工作。进一步调整和完善工作职责,明确分工,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部门抓落实”的工作格局,促进我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效落实。

2.加强制度建设,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发布的保密审查机制,明确审查程序和责任人,正确处理公开和保密的关系,既防止出现因公开不当导致失密、泄密的问题,又确保公开权利人的知情权,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进行。二是建立依申请公开制度。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确定了我会公开范围和公开程序,明确了依法公开的事项、公开对象、答复时间及方式等。三是建立新闻发布制度和信息发布协调工作机制。对应当让社会公众或者服务对象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事项,及时通过媒体发布主动向社会公开。四是建立责任追究制度。明确相关人员的职责和分工,把具体责任明确到个人,对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工作出现问题的,将追究其责任并取消年终评先资格。

(四)平台建设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网站集约化的决策部署和县政务公开办相关工作要求,我会主动适应新媒体时代发展要求,加强政府网站建设管理,深化平台建设,进一步保障人民群众依法、全面、便捷获取政府信息。一是贯彻落实省政府网站发展指引要求,积极配合县政务公开办相关工作,大力推进网站集约化建设二是以满足人民群众信息公开需求为出发点、落脚点,结合残联工作实际,优化公开栏目,简化公开流程,明确细则要求,统筹信息归类,逐步形成覆盖全面、内容完整、相互衔接、易于掌握的栏目体系,实现了便民利民目标。三是拓展信息公开渠道,重点围绕人民群众关心关切的热点,线上融合微博、微信、QQ等网络媒体,线下结合宣传栏、新闻媒体、查阅点等多种形式,积极推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着力加强政民交流互动,进一步提升财政信息公开工作的透明度、公信力、亲和力、影响力。

(五)监督保障

为进一步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常态化、制度化开展,我会不断健全完善政务公开工作监督考评机制,强化监督检查,严格考核问责,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向纵深发展。2020年,会党组召开专题工作会议3次,研究部署政务公开阶段性工作,制定印发《濉溪县残联政务公开监督员制度》等文件,组织开展全体人员学习贯彻《条例》活动1次,组织业务人员参加全县政务公开培训3次,着力提高政务公开工作水平和能力,扎实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全面有序开展。健全完善考评问责机制,加强日常工作督促和检查,将政务公开各项目标任务纳入局年度绩效目标考核范围,对未按照要求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股室,给予督促整改或通报批评,对负有责任的领导和直接责任人追究责任的,依法严肃追责,确保工作有部署、责任有分解、实施有检查、结果有考核。强化社会评议结果运用,主动对标对准,举一反三,认真做好季度及年度第三方测评问题整改落实工作,推动政府信息公开质量过硬、水平更高、效果更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存在的主要问题:信息发布解读深度不够,质量不太高,部分信息缺乏具体细节内容,信息量不多等问题。

改进措施:下一步,我会将继续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紧紧围绕残疾人的根本需求,进一步强化宗旨意识、大局意识,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宣传力度,深挖信息公开深度,扩大信息广度、及时更新信息平台,以推动残联信息公开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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