濉溪县数据资源管理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濉溪县数据资源管理局(濉溪县政务服务管理局)发布时间:2023-01-13 16:15文字大小:[    ]背景色: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和《安徽省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发布工作的通知》(皖政务办秘〔2021〕37号)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由濉溪县数据资源管理局撰写。全文由政府信息公开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其它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如有疑问,请与濉溪县数据资源管理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濉溪县淮海南路272号,邮编:235100,电话:0561-6888781。)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县数据资源管理局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安徽省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规范》等法规、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政策解读,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扩大公众参与,深化平台建设,强化责任落实,进一步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现将2022年度有关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 主动公开情况

 2022年我单位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40条,对于公开的信息全部在规定的时间内给予发布。及时规范更新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完善各项制度。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我局严格按照工作流程、办理时限、答复格式等要求规范依申请公开事项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质量,提高政务公开水平。及时受理依申请公开案件,规范格式登记并在时限内办结。2022年度我未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务信息情况,本年度也未收到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信息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严格按照县数据资源管理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各项要求,及时完善公开制度体系。根据《条例》精神,及时规范公开各类政府信息,确保公开透明。按时完成上级下达的各类任务,及时整改疑点错漏,提高公开水平。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创新公开方式方法,畅通公开渠道,更新公开事项,打造高质量信息公开平台。县数据资源管理局积极参加上级组织的学习培训,认真核查公开内容,持续加大信息公开力度,根据机构改革调整,对网站栏目优化调整,及时更新网站内容。

(五)监督保障

县数据资源管理局领导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提高和加大对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力度。按照“谁提供、谁审核、谁公开”的原则,对公开内容和保密性进行审查,定期听取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汇报,并提出具体要求,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督查力度。积极参加相关培训,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保持高质量高标准运行。主动公布咨询、监督投诉电话,接受有关部门、新闻媒体、广大群众的监督检查和社会评议,全年未发生因不履行政务公开义务而发生的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以来,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推进,取得一定成效,但对上级要求、群众愿望,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仍存在的一些薄弱环节,一是政务信息管理水平有待提高。受编制和工作业务限制,政务公开工作人员是兼职,工作能力和投入精力尚需进一步强化,政务公开工作还存在很大的进步空间,二是公开意识需要进一步强化公开形式需进一步多样化,查阅公开形式有待进一步提高,政策宣传和解读水平有待提升。

下一步工作中,将进一步强化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加强学习,持续推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贯彻落实,加强队伍建设,保证政务公开工作有效稳步推进,继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水平,利用新媒体多渠道开展信息公开工作及时更新相关信息,拓展群众查阅形式,确保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任务高质高效完成。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信息公开处理费情况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 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二)创新工作举措。我局将加大政务公开投入力度,强化组织机构,宣传引导科室提升主动公开意识,养成主动公开习惯,确保做到政务信息应公开的全部公开、及时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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