濉溪县濉溪镇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濉溪镇发布时间:2023-01-13 11:10文字大小:[    ]背景色: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现发布《淮北市濉溪县濉溪镇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年报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六个部分组成。本年报所列数据统计日期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本年报的电子版可在濉溪县人民政府政府信息公开网查看,如对本年报有任何疑问,请与濉溪镇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濉溪县濉溪镇政府党政办;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联系电话:0561-6077217;邮编235100)。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主动公开各个栏目的信息,做到“应公开、尽公开”,提高政府信息公开主动公开率。结合我镇实际,我镇主要公布了政策解读、政府工作报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政府领导、机构设置、人事信息、财政资金、应急管理、社会救助、就业创业、社会保障、美丽乡村、监督保障、回应关切等内容,并安排专人及时公开相关信息,本年度我镇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615条。

(二)依申请公开。进一步完善依申请公开办理答复制度,持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标准化、规范化,保障群众的知情权。濉溪镇2022年没有收到依申请公开,也无未办结依申请公开事项。濉溪镇本年度处理行政复议2件,行政诉讼5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严格按照《条例》规定,加强保密审查,严守公开边界,结合工作实际,及时上传栏目要求的各类信息。加强信息审核力度,对公开内容严格审核把关,杜绝错误敏感信息上传,确保依法依规。 加强组织领导,指定专人负责,规范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强政府信息公开质量,确保对外信息发布安全无误,依法保障人民群众对政府信息的知情权。

(四)平台建设情况。不断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着力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根据信息公开的各项要求,完善公开机制,认真贯彻落实,优化工作流程,对各栏目信息实行动态更新。丰富信息公开形式,加大公开力度,我镇积极发挥县政府网站作为主渠道发布信息的作用。开通濉溪镇政府微信公众号一个,2022年发布信息285条。并搭建线下政务公开专区,方便群众查询、咨询政府信息。

(五)监督保障。加强日常公开工作情况监管,对上级所查找指出的问题,均已按要求及时整改到位。严格落实相关政务公开制度,明确工作责任,并将政务公开纳入绩效考核。加强业务指导,不断提高信息工作人员的工作能力,保障信息公开质量。及时公布社会监督电话和平台,积极接受社会评议,梳理常见问题并及时整改到位。全年未发生因不履行政务公开义务而发生的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2

2 4

0

0

5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在全面总结2022年工作的基础上,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信息公开的时效性有待进一步加强,有些信息未及时公开;信息公开的形式不够丰富,无法满足群众需求;公开信息未深入挖掘亮点,质量有待提高。

改进情况:

一是严格按照规定 ,落实主体责任,及时准确公布信息,定期更新,方便公众查询。

二是加强工作人员培训,主动学习,提高信息工作人员能力,保障信息公开质量,全面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

三是落实社会热点,主动公开,深挖工作亮点,加大公开力度,不断丰富公开方式,保障群众知情权,更好地完成信息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开拓创新,线上线下齐头并进

强化信息公开,通过利用政府网站及微信公众号等方便群众获取信息的线上渠道,加强公开透明度。设立线下政务公开专区,方便群众现场咨询查询。同时了解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更加贴近百姓生活,提高线上信息公开的针对性、有效性,实现政务公开便民化。为群众提供便利服务,有效提升群众监督的参与度。

二、收取信息公开处理费情况说明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濉溪镇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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