濉溪县韩村镇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为全面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等文件精神,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和《安徽省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发布工作的通知》(皖政务办秘〔2021〕37号)等有关文件精神,根据以上文件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现发布《濉溪县韩村镇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主要由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组成。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本年报的电子版可在濉溪县人民政府政府信息公开网查看,如对本年报有任何疑问,请与韩村镇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濉溪县韩村镇浍河街;办公时间:工作日;联系电话:0561-7012101;邮编235000)。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依据乡镇(街道)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规范(2019年版本),结合韩村镇实际,韩村镇对主动公开政府信息进行了详细分类,主要公布了重点工作信息、规范性文件类信息、脱贫攻坚类信息、为民服务类信息、扶贫救灾类信息、财政资金、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政策、人口计生类信息、国土资源利用与管理、美丽乡村建设类信息、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及其他类信息等。2021年,韩村镇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736条,其中疫情防控信息发布30条,惠民资金发放信息发布130条,重点工作落实情况类信息发布52条。积极做好政策解读工作,发布政策解读信息6条,领导信息及活动发布14条。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21年韩村镇及时更新依申请公开目录,依申请公开目录公开12次,做到按月编制发布依申请公开目录,韩村镇2021年全年受理依申请公开2件,均已办结。
(三)政府信息管理:一是加强领导,健全机构。为切实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人抓、有人管、有人办,强化对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指定专人负责抓好信息公开工作的督促和落实,履行政府信息公开职责;二是严格遵守制度,规范信息公开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区政府关于信息公开工作有关要求,结合韩村镇实际,加强政务信息公开信息审核力度和安全管理力度,真正做到“涉密不上网,上网不涉密”,严格落实“谁上网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要求,同时严格按照发布前“三步走”标准,进一步保障了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安全性;三是在确保不泄密的情况下,最大限度公开政府信息,特别是群众关注的民生问题,以群众需求为导向,努力打造成让群众知情、请群众参与、受群众监督、为群众服务的平台,努力推动韩村镇政务信息公开工作。
(四)平台建设情况
完善政府网站在线功能,丰富互动交流渠道,提升在线互动平台的实用性,理顺留言办理答复机制,确保在收到留言咨询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完成答复。2021年韩村镇在《人民日报》、人民网、《安徽日报》、中安在线、《淮北日报》、淮北文明网、淮北新闻网等市级以上媒体、网络用稿达到459篇。濉溪新闻网、濉溪在线、濉溪政府网等县级媒体网络用稿达96篇,社会宣传成效显著。政府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389条,关注量308。
(五)监督保障情况
2021年参加县内政务公开培训5次,参与全市政务公开培训2次,镇里召开政务公开工作推进会1次;同时参加县级政务公开业务员跟班学习,不断提升工作人员业务水平。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认真、逐条整改。将整改报告与工作推进公开。
一是根据人事变动及时调整政务公开工作队伍、完善工作制度。
二是及时整改上报反馈政务公开测评问题,对各部门进行相关工作培训,对各部门处理问题不及时,上报信息不完备的情况予以通报,抓好政务信息常态化公开,保证数量、追求质量。
三是深化监督考核。把政务公开纳入年度政府目标工作考核,建立社会评议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
2021年韩村镇在县政务公开工作考核中取得了优秀成绩,接受各单位和群众的社会监督、社会评议,社会群众对韩村镇信息公开评议结果较好。2021年我镇未发生政务公开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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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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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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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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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六)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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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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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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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强制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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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八)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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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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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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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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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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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2 |
0 |
0 |
0 |
0 |
0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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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1 |
0 |
0 |
0 |
0 |
0 |
1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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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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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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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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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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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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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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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1 |
0 |
0 |
0 |
0 |
0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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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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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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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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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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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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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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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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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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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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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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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2 |
0 |
0 |
0 |
0 |
0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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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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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韩村镇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法治政府的建设要求相比,与人民群众的期待相比,仍然存在一定差距,韩村镇聚焦上述短板,进行弥补。2021年,韩村镇将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目录,聚焦与群众切身利益相关的问题,切实加大公共财政资金使用、政府管理和公共服务等重点领域的信息公开力度;进一步拓宽信息公开范围及渠道,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强化便民服务功能,探索政务公开新模式,不断提高公开内容的深度;加强队伍管理,提高信息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增强责任意识,不断推进韩村镇政务公开工作迈上新台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韩村镇继续认真贯彻落实《条例》要求,坚持维护好各个栏目,及时发布信息,拓展信息公开形式:1.政府信息网站;2.新闻媒体。通过报刊、广播、电视、微信公众号、工作简报、便民手册、公开栏(墙)等形式,及时宣传报道政府重大事件、重要政务活动、重点项目建设等经济社会发展情况。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 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韩村镇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