濉溪县铁佛镇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铁佛镇发布时间:2022-01-25 09:43文字大小:[    ]背景色: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和《安徽省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发布工作的通知》(皖政务办秘〔2021〕37号)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由铁佛镇党政办工作人员李恒撰写。全文由政府信息公开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其它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如有疑问,请与铁佛政府镇人民政府党政办公室联系。(地址:濉溪县铁佛镇人民政府党政办公室,邮编:235100,电话:0561-7228013。)

一、总体情况

2021年,铁佛镇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聚焦镇中心工作,紧盯群众关切的热点问题,主动服务、积极作为,大力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一年来,我镇政务公开工作以提升质量和实效为主线,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管理,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全镇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取得明显成效,有效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1年共主动公开政务信息467条。公开的内容包括:政府领导、机构设置、人事信息、政策文件、行政权力、为民服务、政府工作报告、政府重点工作、政府会议、应急管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信息、财政资金、财政专项资金、招标采购、土地利用和管理、乡村建设、脱贫攻坚、社会救助、人口计生、建议提案办理、回应关切、群众关心的其他重要政务活动情况。铁佛镇政务公开管理员按时主动公开政务信息,主动回应关切,解答群众疑惑。今年主动公开了政策解读的相关文件,对群众比较关心的政策进行解读,对各类信息进行了及时的公布。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1年,铁佛镇人民政府党政办公室通过网络信息平台等方式共收到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2件,已公开1件,非本单位部门制作或保存的政府信息导致无法提供的1件,未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不规范收到行政复议或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一方面强化组织领导。为进一步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铁佛镇成立了信息公开工作小组,设立专职人员负责政府信息的收集整理公开工作。另一方面强化制度建设。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管理,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机制度,及时修订本单位政务公开工作规定,认真制定和落实相关配套措施,调整优化政府信息公开服务,规范发布流程,缩短信息从形成到公开的时间,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有序进行。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对政府信息公开栏目逐步优化;优化政府网站检索功能,方便群众通过搜索标题关键词、时间范围等多种信息跨平台检索,实现快、精、准查询。利用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实现信息资源的充分整合,努力打造政府信息公开数据开放和监督评价为一体的政务公开大平台。

(五)监督保障。

一是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认真贯彻执行《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二是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绩效考评和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内容。镇政府信息公开小组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定期开展自查,检查政府信息公开程序是否规范,已公开的信息分类是否准确、信息发布是否及时准确。三是大力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积极探索多种监督评议方式,公开投诉电话,畅通群众来信、来电、来访诉求渠道,及时进行反馈回复,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确保网站上公开的信息全面、准确。2021年我镇未发生政务公开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1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七)总计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尽管我镇在政务公开方面上较2020年作了些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上级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待相比,还是存在只是将政务公开作为一项任务完成,并未认识到政务公开作为人民群众通过更高效的网络平台了解信息这一重要性,存在公布形式单一、公布不及时缺乏时效性的问题。

针对以上存在的问题,我们将进一步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工作力度,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一是靠实工作责任。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层层落实目标责任,确保政务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准确性和有效性,做到工作有计划、有安排,及时发布更新园区信息。二是丰富公开渠道。本着规范、实用、简便、易行的原则,进一步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结合微博、微信等自媒体,让企业和群众更好地获取信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 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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