濉溪县四铺镇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四铺镇发布时间:2022-01-23 21:11文字大小:[    ]背景色: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和《安徽省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发布工作的通知》(皖政务办秘〔2021〕37号)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由濉溪县四铺镇人民政府政务公开办撰写。全文由政府信息公开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其它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如有疑问,请与濉溪县四铺镇人民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联系(地址:淮北市濉溪县四铺镇人民政府办公楼二楼,邮编:235100,电话:0561-7091301)。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在县政务公开办的统一部署指导下,我镇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政务公开重点工作等有关文件精神,健全领导体制,完善工作机制,持续做好测评整改、信息报送等常态化工作任务,政务公开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

(一)主动公开情况

1.强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1)抓好各类规划公开。梳理发布我镇国民经济和社会年度计划安排及执行情况等各类规划修编情况和各类规划解读信息14条。

2)抓好财政信息公开。按照县主管部门要求发布惠农补贴、财政专项资金、政府债权债务等信息,累计发布相关信息11条。

3)抓好其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认真做好我镇政府、镇直(驻镇)单位项目公开、社会救助、社会保障、财政预决算、三公经费等信息公开,发布相关信息153条。

2.强化政策发布解读能力

提高政策解读水平。严格按照政策解读要素要求开展政策解读,采取多元化形式对本乡镇政策进行解读,明确解读咨询渠道方便群众咨询,发布政策解读12条。

3.强化政务公开基础

1)提升基层公开水平。一是建立标准规范。全面梳理主动公开目录清单,完善发布制度。完善流程制度,在县政务公开办指导下进一步建立健全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等制度体系。

2)加强基层公开力度。围绕义务教育、就业创业、国土空间规划、征地补偿、救灾扶贫等方面加大主动公开力度,发布信息120余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1年度,我镇收到依申请公开2条。全年全镇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

明确专人负责,明确分工协作,加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及时对规范性文件、现行有效文件和规划文件进行梳理并纳入全县政策文件库,2021年,我镇规范性文件17件

(四)政府公开平台建设

一是优化平台建设,加强政民互动。根据要求及时整改合并重复栏目,由专人专职负责政务公开平台,及时做好政府信息公开、舆情观测等各项工作。二是把信息公开的准确性、时效性作为第一准则坚持须公示的按时公示,能公示的尽量公示,群众申请公开的按实际处理。加强对信息的审核把关,按照上级要求发布信息,坚决杜绝发布涉及国家机密和个人隐私的信息。及时回应群众关切,根据群主要求公示公开。

监督保障

一是建立完善四铺镇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镇党政办公室,并指定专门人员管理此项工作。每季度组织村、站办所负责人及政府信息公开操作员进行学习培训。二是创新开展工作,建立长效机制。着力建立和完善内容审查、更新维护、考核评估、监督检查评议、培训宣传和工作年报等工作制度,促进我镇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发展,深入、持续、高效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年未发生因不履行政务公开义务而发生的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日常工作开展不够扎实部分信息发布不够准确规范,如政策解读方面仍需加强二是重视程度不够。个别科室、站所在工作部署和人员安排上不够重视,责任不够明确,未按照任务分解表报送相关信息,时效性有待加强三是政务公开培训和工作交流开展较少。

(二)改进情况

一是持续做好目录公开内容完善工作及时做好相关内容发布,突出重点、热点和难点问题,把人民群众最关心、反应最强烈的事项作为信息公开的主要内容。如提升政策解读的规范性、趣味性。推进政策解读与原文件关联,运用图片、视频、相关领导人解读等多形式对文件进行解读。二是明确部门责任制督促各科室明确相关负责人,责任到个人,加强监督指导。采取会议、交流、督查等形式,重点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和指导,确保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准确性和规范性。是积极参加、开展政务公开培训积极开展工作交流,加强与上级主管部门的沟通,积极争取业务指导,同时也加强与其他乡镇的工作交流,取长补短,共同进步。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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