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征集】关于征求《濉溪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疾病保障创新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试行)(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的公告

来源:濉溪县医疗保障局发布时间:2021-01-08 14:03文字大小:[    ]背景色:       

为健全城乡居民基本医保门诊特殊疾病保障制度,提高医保基金保障绩效,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中发〔2020〕5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基本医疗保险支付方式改革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7〕55号)精神,按照安徽省医保局《关于开展待遇保障创新试点工作的通知》(皖医保秘〔2020〕94号)要求,现就切实做好我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疾病保障创新试点工作,濉溪县医疗保障局草拟了《濉溪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疾病保障创新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试行)(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企业家、商会、行业协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时间自2021年1月8日至2021年2月8日止。征求意见方式如下:

一、网络方式。登录濉溪县医疗保障局网站,提出意见。

二、信函方式。书面意见寄至濉溪县溪河路99号,濉溪县医疗保障局。并在信封上注明“贫困人口慢性病医保管理服务征求意见”字样。

三、电邮方式。书面意见发送至xybj@163.com。

提出修改意见时,请一并说明理由。

具体咨询部门:濉溪县医保局,咨询电话:0561-6080919.

特此公告



濉溪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疾病保障创新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试行).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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