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意见反馈】关于征求《濉溪县卫生系统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征求意见稿)》部门意见反馈情况
根据工作安排,我单位领导小组起草了《濉溪县卫生系统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征求意见情况:12月4日,县卫健委就《濉溪县卫生系统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发函征求了县直相关单位的意见建议。县卫健委根据各单位反馈意见对《濉溪县卫生系统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征求意见稿)》进行了修改完善。
部门反馈情况:《濉溪县卫生系统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分别向11家单位书面收集了意见,其中10家单位无意见,1家单位意见予以采纳。
序号 | 单位 | 具体修改建议或意见 | 采纳情况 |
1 | 县财政局 | 博士研究生购房补贴服务期满10年产权归属认定超出市级文件规定口径且后续产权确认存在不可控因素,建议按市级文件口径执行 | 采纳 |
2 | 县委宣传部 | 无意见 | |
3 | 县教育局 | 无意见 | |
4 | 县残联 | 无意见 | |
5 | 县发改委 | 无意见 | |
6 | 县民政局 | 无意见 | |
7 | 县人社局 | 无意见 | |
8 | 县商务局 | 无意见 | |
9 | 县审计局 | 无意见 | |
10 | 县市场局 | 无意见 | |
11 | 县总工会 | 无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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