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研究决定:
张 潇同志任县审计局副局长。
免去:
马伶俐同志的县司法局副局长职务;
张 超同志的县审计局副局长职务;
张 芳同志的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知识产权局)副局长职务。
2022年4月18日
抄送:县委各部门,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监察委,
县法院、检察院,县人武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