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关于《濉溪县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的政策解读

来源:濉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时间:2022-04-27 16:50文字大小:[    ]背景色:       

2022426日,濉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正式发布了《濉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濉溪县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的通知》(政办秘〔202224 号,以下简称《预案》),现解读如下:

一、修订背景和依据

(一)修订背景

为适应新时代新的形势任务、满足受灾群众救助新期待的需要。党的十九大作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的科学论断,做好新时代灾害救助工作,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践行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发展思想的重要体现。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就防灾减灾救灾作出了一系列重要讲话和批示,提出了以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的工作方针。《濉溪县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政办秘〔2017166号)于20171031日由政府办公室印发。因2019机构改革和职能划转,由应急管理局承接民政局的减灾救灾职能,减灾救灾委员会办公室由民政局调整至应急管理局,其成员单位的工作职责也发生变化,难以满足新要求,需对全县自然灾害救助工作机制、职责分工做相应的调整和完善。202112月,省级、市级预案先后作了修订。我依据省、市预案,并结合我实际,组织开展《预案》修订工作

(二)修订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第十七条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上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的应急预案以及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应急预案制定机关应当根据实际需要和情势变化,适时修订应急预案。

2《自然灾害救助条例》第八条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上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的应急预案以及本行政区域的自然灾害风险调查情况,制定相应的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

3淮北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规定:县人民政府应根据本预案修订本地区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

二、修订目的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重要论述,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市、县委和县委、县政府工作要求,建立健全应对突发重大自然灾害救助体系和运行机制,规范应急救助行为,提高应急救助能力,迅速、高效、有序实施应急救助,最大程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确保受灾人员基本生活,维护灾区社会稳定。

三、修订起草过程

应急管理局高度重视《预案》修订工作,按照省市有关要求,及时安排部署预案修订工作,多次就预案修订内容广泛征求意见。

2022213日,形成了《濉溪县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

216日,向减灾救灾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征求了意见。

35日,组织并通过专家评审。

315日,通过县市场局的公平竞争审查。

328日,定稿并相关材料提交政府审核。

412日,经政府第5次常务会审议通过,以政府办公室名义(政办秘〔202224 号)正式印发实施。

四、主要内容

《预案》共8章,主要包括:

第一部分:总则。明确预案编制目的、编制依据、响应级别、工作原则、适用范围等。

第二部分:组织指挥体系。包括:县减灾救灾委员会、现场指挥部方面。

其中:减灾救灾委员会为自然灾害应急救助综合协调机构,负责组织、领导全自然灾害应急救助工作。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在应急局,具体承担指挥部日常工作,主要负责与有关部门、地方的沟通联络组织开展灾情会商评估、灾害救助等工作,协调落实相关政策措施;统计分析核定上报灾情信息,负责综合材料及各类文电的起草工作,落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明确了减灾救灾委员会成员单位工作职责以及在处置重特大自然灾害时现场指挥部职能。

第三部分,灾害救助准备。明确向可能受影响地区通报预警信息,对可能出现的灾情进行预评估,当可能威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影响基本生活、需要提前采取应对措施时,组织开展的救灾准备工作。

第四部分,灾情信息报告和发布。包括灾情信息报告和发布两部分,明确要求须按照应急管理部《自然灾害情况统计调查制度》《特别重大自然灾害损失统计调查制度》有关要求,做好灾情信息收集、汇总、分析、上报和部门间共享工作。坚持实事求是、及时准确、公开透明的原则,主动通过报刊、广播、电视、新闻网站以及政府网站、政务微博、政务微信、政务客户端等按相关规定和要求向社会发布灾情信息。

第五部分,应急响应。包括:响应分级、响应级别调整响应终止等方面内容。根据新时代自然灾害形势和救灾工作任务,调整优化《预案》中分级救助应急响应启动条件,以及有关部门的工作职责,加强级统筹指导支持,进一步细化完善各部门、各层级、各阶段的响应措施,增强《预案》的操作性。

第六部分,灾后救助及恢复重建。包括:过渡期生活救助、冬春救助以及倒损住房恢复重建等方面。一是明确了过渡期生活救助资金的拨付使用和绩效评估等工作要求;二是对冬春救助工作作出具体规定;三是对因灾倒损住房的恢复重建指明工作方向。

第七部分,保障措施。包括:资金保障、物资保障、通信信息保障、装备设备保障、人力资源保障、社会动员保障、科技保障、宣传和培训等8个方面。

第八部分,附则。包括名词术语解释、预案演练、预案管理、预案解释、预案实施时间等内容。

(三)八、解读机关:濉溪县应急管理局

解读人:蒋明辉

政策咨询电话:0561-6889661

 

 

           濉溪县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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