濉溪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濉溪县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的通知

来源:濉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时间:2022-04-26 15:46文字大小:[    ]背景色: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相关部门,各相关单位:

《濉溪县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22426       


濉溪县全民健身实施计划

2021-2025年)

 

为推进体育强县示范县建设,打造更具活力、更高质量、更有魅力、更加和谐、更加高效的现代化美好濉溪,根据国务院《全民健身计划(2021-2025年)》、《安徽省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和《淮北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 年)》,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计划。  

一、发展目标

坚持新发展理念,以推进创建体育强县示范县和健康濉溪为引领,县镇联动、城乡一体的原则,着力推进体育健身设施更加均衡化、体育赛事活动更加丰富多样、体育社会组织更加规范健全、科学健身更加广泛普及的全民健身公共体育服务体系建设,使全民健身成为打造现代化美好濉溪拉动体育消费的重要力量。到2025年,全县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比例达到 42%以上,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2.6平方米以上,每万人拥有足球场地达到1.1块,每千人拥有社会体育指导员3名,城乡居民达到《国民体质测定标准》合格以上人数比例达到 92%。大力培育体育消费市场,推动全民健身事业发展成果全民共享。

二、主要任务

(一)优化持续增长的全民健身设施供给。以补齐群众身边健身设施短板为抓手,优先规划建设贴近群众、举步可达的公共体育公园、多功能体育场地、健身步道、足球场等场地设施,探索公园+体育”“廊道+体育”“商场+体育等模式,实现“15分钟健身圈全覆盖。推进镇、村(社区)体育健身设施提档升级,促进公共体育资源均衡布局。积极推进健身设施智慧化建设,在场地预定、赛事信息、体质监测、健身指导、人员追溯等方面,提供共享、互联、互通的智慧化健身服务。加强体教融合,推动企事业单位体育场馆、健身房对外开放。到2025年,县级力争建成1个智慧体育公园,新增25公里健身步道,11个镇建有三个一,基本实现213个村体育健身设施全覆盖,同时高质量推进行政村体育设施优化提升,做好全民设施定期检修和维护工作。

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县级科学健身指导平台建设。积极探索场地设施复合利用和社会化运作,推动体育设施供给市场化、项目设置灵活化,提高社会运营管理体育场所水平,更加有效地满足群众多样化体育需求。(责任单位:县文旅体局、县发改委、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住建局、县教育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数据资源管理局,各镇人民政府、园区管委会)

(二)组织更加丰富的全民健身赛事活动。推广群众喜闻乐见、广泛参与的健步走、足球、篮球、羽毛球、乒乓球、气排球、网球、门球、骑行、游泳等参与性强、普及面广、健身价值高的体育运动项目。打造县级全国ACACAPCC)射箭联赛、全国青少年体育舞蹈赛、县农民篮球赛、元旦长跑、双拥系列活动等品牌赛事。鼓励各镇举办不同层次和类型的全民健身赛事活动,培育一批彰显濉溪地域文化特色的群众性体育活动赛事,努力形成县有精品,一镇一品的全民健身活动格局。推动赛事活动、体育旅游融入长三角,加快与淮海经济区城市圈深度融合。责任单位:县文旅体局、县全民健身工作委员会其他成员单位,各镇人民政府、园区管委会)

促进重点人群参与体育赛事活动。推动青少年、老年人和残障人等重点人群的体育活动常态化开展。鼓励村(社区)利用公共服务设施和社会场所,建设公益性老年人体育健身设施,并为老年人提供科学健身指导,支持开展适合老年人特点的门球、太极拳、健身气功等健身活动。加强残障人健身与康复的分类指导,引导参加力所能及的体育健身活动。探索推进体育+乡村振兴,鼓励镇村利用传统节庆和文化旅游活动,为农村居民提供更具针对性、更加乡土化的体育健身赛事活动和乡村体育旅游项目,助力乡村振兴。(责任单位:县文旅体局、县教育局、县残联、县总工会、县直机关工委、县农业农村局、团县委,各镇人民政府、园区管委会)

(三)建成更高水平的科学健身指导服务体系,提升全民健身科学指导服务水平完善科学健身指导服务体系,建立完善的县社会体育指导员协会、镇社会体育指导员服务站及村社会体育指导员服务点组织体系。加强对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推动足球场地、体育组织、体育教练员人才队伍建设,提升科学健身指导能力和质量。鼓励各镇积极组织适合不同区域、不同群体开展的全民健身活动。适应疫情防控常态化形势和要求,推广简便易行、科学有效、易于推广的健身方法。(责任单位:县文旅体局、县总工会、县卫生健康委,各镇人民政府、园区管委会)

创新科学健身指导服务供给模式。积极开展国民体质监测,定期公布居民体质监测状况。通过对公民进行日常体质测试,提供有针对性的科学健身指导服务,提高全民健身质量和水平。完善激励机制,提高社会体育指导员指导服务力和市民满意度。组织引导全民健身志愿者进机关、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宣讲科学健身知识、传授体育技能、指导使用体育设施等,打造全民健身志愿服务品牌。(责任单位:县文旅体局、县全民健身工作委员会其他成员单位,各镇人民政府、园区管委会)

(四)构建覆盖城乡的全民健身组织体系。全民健身组织网络更加健全。加强全民健身组织备案管理,建立以县体育总会为枢纽,各类单项、行业和老年人、学生等个人群体育协会(在民政部门登记注册的体育社会组织)为支撑,基层体育组织为基础的覆盖城乡、富有活力的全民健身组织网络。青少年体育俱乐部、全民健身站(点)有较大发展。鼓励培育发展群众身边的社区体育健身组织,发展社区体育组织。支持体育社会组织参与运动项目发展规划制订、赛事承办、培训组织和社会服务,不断提升服务能力和组织水平。鼓励体育社会组织、社会体育指导员提供线上体育健身指导服务。(责任单位:县文旅体局、县民政局,各镇人民政府、园区管委会)

激发体育社会组织活力。加强体育社会组织管理,优化体育健身组织发展环境,支持各类体育健身组织规范有序发展。进一步推进单项和行业体育协会发展,充分发挥体育健身组织和健身骨干团队在开展全民健身活动中的作用。加大政府购买体育社会组织服务力度,引导体育社会组织参与和承接政府购买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推进镇、村(社区)建立全民健身站点。鼓励支持各行业、机关、企事业单位发展各类群众性体育社会组织,组建形式多样的群众性体育俱乐部、健身团队。(责任单位:县文旅体局、县财政局、县民政局,各镇人民政府、园区管委会)

(五)打造具有地域特色的体育产业。鼓励社会力量为群众提供多元化、个性化体育健身场所和健身、健美、体育专项技能培训等服务,扩大体育消费人群覆盖面,提高群众体育健身意识,激发群众体育健身消费需求,拓展健身消费空间。充分利用体育赛事观赏、健身休闲参与等活动优势,放大体育消费效应,激发群众体育消费热情,打造全民体育健身服务业增长点。(责任部门:县文旅体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发改委,各镇人民政府、园区管委会)

引导社会力量对闲置厂房、仓库进行改造升级。支持社会力量举办、承办国内省内品牌体育赛事活动,引导各类社会资本在健身设施供给、赛事活动组织等领域投资。(责任部门:县文旅体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发改委,各镇人民政府、园区管委会)

(六)普及多彩魅力的体育文化。大力宣传全民健身在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和引领健康生活方式中的独特作用和重要价值,推动形成全民参与健身的良好社会氛围。普及全民健身文化,将体育文化融入全民健身全过程,大力宣传运动项目文化和健身典型,鼓励体育文艺创作,提练濉溪特色体育文化。大力发展体育公益事业,开展全民健身志愿服务等体育公益活动。开展青少年特色体育文化教育,推动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进校园活动。(责任单位:县文旅体局、县委宣传部、县教育局、县民政局、团县委、县融媒体中心,各镇人民政府、园区管委会)

三、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加强党对全民健身工作的全面领导,积极发挥全民健身工作委员会的作用。县全民健身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要切实加强对推行《全民健身计划》和本县实施计划工作的组织领导;各部门、各行业要结合实际,制订相应的全民健身工作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各镇政府要建立健全全民健身工作领导机构,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把全民健身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听取汇报,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困难的问题,确保本计划的组织实施。强化全民健身公共服务职能,落实主体责任、完善监管制度,推动全民健身重大政策落实落地。

(二)保障资金投入。完善多元化投入机制,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县、镇政府要将全民健身工作相关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加大公共财政对全民健身公共服务的投入力度,支持重点项目建设。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建设。鼓励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对全民健身事业提供捐赠和赞助。增加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全民健身公共服务的范围和数量,鼓励社会力量承接全民健身设施运营管理。

(三)落实监管措施制定《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 年)》,做好任务分工和监督检查,并对《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 年)》实施情况进行全面评估。建立全民健身公共服务绩效评估指标体系,对重点目标和重大项目的实施进度和《实施计划》推进情况进行专项评估,对为全民健身事业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加强对各类健身设施的安全运行监管及全民健身赛事活动的安全监管力度。落实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措施。

濉溪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濉溪县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 年)的通知.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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