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第57号建议的答复
任峰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再生水资源配置,推进再生水资源循环利用的建议,现答复如下:
再生水资源是缓解水资源短缺、改善水生态环境的重要途径。推进再生水循环利用,需坚持“统筹规划、因地制宜、分类施策、市场引导”原则。目前濉溪县污水处理厂处理中水规模2.8万吨/日,处理后的中水于2024年5月开始作为濉溪县道路喷洒的主要水源,每日用量约500吨;其余中水被免费输送至淮北申皖发电有限公司(平山电厂)作为冷却水,日供水量约2.8万吨。安徽利和水务有限公司(濉溪第二污水处理厂)中水外排,暂不具备回用条件。
下一步,一是完善规划与标准体系。将再生水纳入区域水资源统一配置,制定专项规划,明确重点领域利用目标。健全再生水水质标准、应用技术规范及定价机制。二是强化设施建设与管网配套。增加再生水生产能力和品质;同步规划再生水管网,老旧城区结合改造逐步铺设,推动与市政用水系统互联互通。三是拓展多元利用场景。鼓励高耗水企业(如电力、化工)优先使用再生水,推广再生水用于道路清扫、绿化浇灌、公厕冲洗,支持缺水地将再生水用于河湖湿地补水,促进水生态修复等。
感谢您对我们县城建设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濉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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